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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地价和房价的不断上涨,房产成为大多数夫妻之间最重要的财产。同时,近几年伴随着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离婚率的上升,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房产归属、分割问题也越来越多。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夫妻之间的房产归属往往难以理清,而且夫妻离婚诉讼牵涉到不动产时往往寸步不让。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房产的归属、分割和处理往往成为诉讼中的最大争议问题。而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法官往往根据自己的自由心证来裁判,各地类似的案例经常出现差异明显的判决。针对这个局面,我国于2001年出台了《婚姻法》,在第18条、19条中对我国的夫妻财产问题做出了规定,并于2001年、2003年先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两个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处理权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针对近几年来房产纠纷逐渐增多的现状,为指导各级法院的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又于2011年8月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专门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间房产赠与、房产归属等问题做出了规定,对离婚诉讼案件房屋所有权归属认定起到了极大的指导作用。本文将结合新《婚姻法》、三个司法解释等对我国《婚姻法》中房产归属问题进行分析。全文除绪论和结论外,一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夫妻离婚诉讼房产所有权归属和处理的法律规定,具体分析《婚姻法》中涉及的房产归属问题。第二部分,从夫妻内外部关系的角度对婚姻中房产归属问题进行探讨,对我国《婚姻法》中房产所有权归属规定做出评价,并分析我国相关立法存在的不足。第三部分,对离婚诉讼中房产归属提出立法建议,本部分在前两个部分的基础上,从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两个方面提出建议。希望能够对目前离婚诉讼中的房产所有权归属研究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