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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二孩政策,即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实施后,一些企业在招录女性员工时,对于有可能生育两孩的女性区别对待,甚至直接拒绝聘用;另外,一些企业在女职工怀孕、生产、哺乳期内,以各种理由侵犯女工的合法权利,调岗、降薪、辞退现象时有发生;甚者,女性生育后重返劳动市场遭遇性别歧视,升迁之路不再一帆风顺。那么,政策的实施对女性就业将会产生什么影响,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家庭、妇女个人和社区应该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更有效的保护女性的生育和就业的权益。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论文由以下几部分构成:首先对我国生育政策进行系统的梳理,并对我国促进女性就业政策及保护女性三期合法权益具体措施进行系统归纳与总结;其次,对江浙沪三地人口规模特点、妇女生育意愿、实际生育情况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在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分析生育与女性就业之间的关系。第三,采用实证调研与访谈的方法,选取江浙沪长江三角洲一带作为调查地点,从社会和妇女角度调研他们对全面二孩政策及对妇女就业产生的影响的看法,并就两省一市生育二孩的意愿及政策实施后应聘、就职、晋升等相关问题是否产生影响进行重点调查。另一方面,从用人单位角度,选取不同性质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私有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作为重点访谈对象,分析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地对他们应聘、录用、晋升女性员工方面是否产生影响;再者,通过对妇女人才的专项访谈,分析二孩政策出台后是否影响她们就业。第四,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深层次的探究生育二孩与女性就业的影响,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影响因素。第五,选取与我国历史文化背景、人口转变模式相似的国家新加坡、韩国、日本三个东南亚国家促进女性就业的做法进行比较分析,从女性个人、用人单位、政府、社会组织角度得出对我国的经验借鉴及启示,旨在为完善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更好地平衡女性二孩生育与职业发展的关系,给予女性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实际支持提供理论与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