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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不但需要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领域“齐发力”,更需要中国公民的公民意识普遍提高,需要每个公民献出自己的力量。公民意识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对自身的权利、义务以及社会地位的自我认识。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他们的公民意识的高低对于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中国现代化目标的达成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现阶段农民的公民意识依然很薄弱,呈现出人权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这种状况严重制约着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达成。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如何培养农民的公民意识被提上日程。本文试从农民公民意识的理论和重要性、农民公民意识的现状、制约农民公民意识培养的因素、培养农民公民意识的路径选择等几个方面进行系统的研究和阐述。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选题背景、意义、研究现状、论文框架、创新之处以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农民公民意识的涵义。通过对公民、公民身份的考察,并结合国内外学者关于公民意识的阐述,概括总结出农民公民意识的内涵,主要包括人权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第三部分:当前农民公民意识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的公民意识有了极大提高,但是由于受到城乡二元结构、不健全的基层民主制度、落后的农村经济、落后的农村教育以及农村中残余的封建思想的影响,在人权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等方面存在淡薄、缺乏等严重的问题。第四部分:培养农民公民意识的路径选择。培养农民公民意识是发挥农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主体作用的关键一步,也是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如何培养农民的公民意识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任务。路径的选择归纳起来主要为: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农村新文化、培养农村民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