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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知识产权行业发展迅猛,其中以专利发展尤甚,专利保护所受到的重视程度与时俱进,专利申请数量也与日剧增,这也使得因为专利权的保护所产生的纠纷愈来愈多。但是,面对企业和公民对于更便捷更完善的解决专利纠纷的极大呼吁,我国的专利纠纷解决制度显示出了一定的滞后性,尤其在专利纠纷非诉讼程序(A DR)的解决层面上,比起发达国家,我国的在专利纠纷AD R上的服务相对落后,这均不利于我国专利产业的发展。本文首先对AD R进行先关介绍,并从我国A DR服务市场现状以及存在的可利用因素以论证我国存在建立专利民事纠纷A DR服务公司的现实基础。本文随后以武汉高新技术示范区——光谷为例,从法律法规层面、国家政策层面、法律服务市场层面、政府力量和民间力量多个层面论证在光谷率先建立专利纠纷A DR专门服务公司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紧接着,本文对从光谷建立的专利纠纷AD R专门服务公司的轮廓进行勾画,从其法律地位、运作模式、服务类型等方面详细探讨其模样,以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法律服务公司整体。本文最后分析了对于在我国建立的专利纠纷AD R服务公司所能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尚需完善的部分,以及对于服务公司服务人员的资质认证的法律规范问题进行探讨。本文得出现阶段我国需要建立起自己的服务于专利纠纷A DR解决的服务公司,并且完全有条件和能力使其建立的相对完善,为了使所建立的公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法律尚需在民间调解、仲裁、对AD R公司服务人员的资格规范上需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