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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普及,伴随互联网而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对人们现实生活的影响日渐显著。人与人之间的信息沟通,由原来的中心化信息传播模式,转变成了现阶段的网格状信息传播模式,而由这种传播模式积聚起来的网络社群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从定义上来看,网络社群是通过各类网络应用而聚集的群体。成员通常有相同或相似的行动目标和期望。在性质上,网络社群呈现出跨域科层性、符号中介性、自我赋权性等特征。与传统的人际交往相比,网络社群间的人际交往不仅具有信息交流的功能,更具有感情交流的功能。《罗辑思维》是当下最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产品,它聚集起来的虚拟社群就是典型的网络社群。从传播学角度看,《罗辑思维》以移动设备为载体,依靠其自身的创新能力,聚集了一个用户数量庞大的群体。它将纸质书本上的知识包装成的“有趣”的知识片断,通过多种渠道来影响受众,逐渐发展成互联网传播中的一个品牌。研究表明,《罗辑思维》作为自媒体浪潮中崛起的新型传播媒介,充分发挥视频产品自身的特点,再借助微信、微博等社会化媒体,从而创造出在传统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上共同发展的新模式,并成功地建立了以自身为中心的社群生态圈。从文化的视角来考察,《罗辑思维》的掌门人罗振宇及其制作团队,以“有种、有料、有趣”的文本作为基石,精准定位,粘合高素质人群,通过“微博+微信+优酷+得到APP”的推广模式和口碑效应,带来了病毒式裂变传播。而且在传播过程中,《罗辑思维》还将碎片化的受众凝聚到一个圈子内,采集相应的信息,再进行组织化的信息生产,并在此基础上推出能恰好满足受众需求的“新产品”。总之,在与受众交流的过程中,《罗辑思维》注重用户的自主性、传播的互动性,既重视成员的个性,又将集体智慧视为社群的活力来源,从而收到“1+1>2”的效果。从社群文化发展到社群经济,《罗辑思维》构建了独特的商业模式,这一模式是垂直服务、部落营销以及场景营销等的综合体。垂直服务中,通过社交网络,将大批受众聚拢在一起,进而形成群聚效应;部落营销中,《罗辑思维》则更关注受众体验,是受众充分感受到其产品的特性。此时,受众的体验可能已经改变了产品的初始意义而赋予了新的内涵;场景营销中,《罗辑思维》利用移动互联网将消费者使用产品或服务的场景呈现出来,以唤醒客户的消费欲望,吸引更多的客户并建立稳定的客户关系。可以说,《罗辑思维》商业模式的成功,正是得益于上述三种营销模式的综合运用。最后,《罗辑思维》的社群文化在重建社会生活、激发社群经济以及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它的出现不仅为广大受众搭建起个性化的阅读空间,更搭建了虚拟与现实的融合桥梁,满足人们多元化的社会交往需求。同时,在移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它发掘了社会化媒体的运营价值,推动了互联网思维的创新实践,助推了社群经济的发展。此外,它也昭示着主流文化完全可以借助意见领袖的影响力,以接地气的方式进行宣传,在众语喧哗中弘扬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