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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是法院审判的体现,裁判文书承载着法院审判的全过程和最终结果,其公开不但体现了对公众负责、积极践行司法透明的原则,而且也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是司法逐渐走向公正和透明的标志。然而与西方国家相比,裁判文书公开在我国实践中的效果却一直不是很理想,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就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做了大量工作,颁布了包括《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这也使我们对司法的权威性产生质疑。本文分析了裁判文书公开在我国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种种问题,并就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以期能为这一制度的完善提供绵薄之力。裁判文书的推行有着很积极的意义,但裁判文书在推行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一是对于与裁判文书公开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多。二是法官素质不高。三是裁判文书本身存在许多问题:裁判文书上面错误百出;裁判书中说理不充分;裁判文书语言过于专业化;裁判书纰漏信息过多,侵犯当事人隐私。四是关于裁判文书公开的机制不健全:缺少全国统一的查询检索平台;缺少与民众沟通机制;缺少监督与追责机制。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处理:一是健全法律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对文书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进行系统规定。二是提高法官的职业素质,保证裁判文书的公正性。三是改进裁判文书的质量:建立文书公开前的审查机制,避免出现字词和标点错误、语法不通等现象;加强对裁判文书的分析和说理,使当事人赢的明白,输的心服;裁判文书公开也要注重保障当事人的隐私。四是健全裁判文书公开的制度:搭建全国统一的裁判文书查询网站和检索平台;建立与民众沟通交流机制;完善监督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