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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先后作出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目标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更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全国上下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兴未艾。尤其在市、县(区)一级的行政执法工作主战场,全国多地通过改革创新,不断优化行政执法体系,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执法体制。 佛山市顺德区是中国现代制造业名城、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和广东省综合改革试验区,产业和改革一直是其最显著的特色。顺德被誉为“中国体制创新的摇篮”。顺德2012-2015年连续4年获评中国市辖区百强首位,7次获评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市,也曾于2000-2003年连续4年获评全国百强县市首位。顺德2009年的大部门制度(以下简称“大部制”)改革把41个党政群团部门整合为16个大部门,对于整个行政体制改革的探索可谓石破天惊、影响深远。正是由于顺德政治、经济等方面在全国县域地区具有代表性,也有其独一无二的特殊性,研究顺德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于全国县域地区尤其是先发地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具有典型的参考价值和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论文的框架由绪论、三个主体部分和结语构成。 “绪论”部分简要说明本文的选题缘由、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相关概念的界定与阐释、本项研究的方法、框架、创新以及佛山市顺德区概况。 主体部分之一为“2001年至2015年顺德区五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回眸”。本部分从历史的角度回眸顺德区自2001年以来所开展的五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并从“每次改革的成果不能有效检验”、“行政执法体制杂糅,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始终未能有效理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无所适从,思想上产生疲态”三个方面分析五次改革的影响及问题。 主体部分之二为“顺德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本部分主要从理论层面思考顺德系列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政策导向、转轨取向上的路径依赖问题,为研究分析未来顺德行政执法改革的路径方向问题做铺垫和准备。 主体部分之三为“顺德区行政执法体制的“四重”问题审思及改革路径”。本着理性反思的精神,分析顺德区历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得与失,认为造成顺德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下葫芦浮起瓢”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厘清“四重问题”,即“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选择问题”、“‘大综合’与‘小综合’执法的确定问题”、“区统筹执法与镇街统筹执法的模式问题”和“综合执法与业务板块的关系问题”。基于上文的分析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提出完善顺德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理顺区与镇街两级执法分工上;重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行政执法主体职能定位;构建行政执法资源配置机制;创新综合执法路径。 “结语”部分提出,自上而下的系统改革是保证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 本文的创新意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研究主题的创新。通过查阅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发现,聚焦“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题的理论成果相当鲜见。因此,本文以此为题进行探究,无疑具有创新的意义。(2)学术见解的创新。本文通过对顺德区五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历程和得失的分析,认为影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厘清“四重问题”。这种见解有一定的学术创意。(3)对策建议的创新。本文从近期和中远期两大时间节点所提出的进一步完善顺德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既有鲜明的创新性,又有较强的应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