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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足而转移支付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本文选取了河北省作为样本研究对象,研究转移支付对县级义务教育支出产生的影响和存在的问题。目前国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强调建立省以下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的紧急性和急迫性、建设更为规范化的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原则探讨这样几个方面,国外主要集中在论证实施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因以及转移支付的责任划分这样两个方面。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农村义务教育应该纳入公共财政支持的框架。接着本文解释了转移支付的一般定义、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含义和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意义。在此基础上,以河北省为例,揭示了我国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和河北省在各个阶段的实施情况,重点揭示了2001年特别是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后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实施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然后以2005年河北省各县义务教育等相关统计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证实了转移支付资金在促进基层基础教育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证实了地方的财政努力。针对存在的义务教育经费不足、滞留、挪用等问题,本文提出了完善转移支付法律法规、提高转移支付的责任主体、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约束机制等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