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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民间金融都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但是自新中国成立后的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由于种种原因,民间金融一度“消失”于“地下”。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民间金融又重新恢复了活力。我国居民收入大幅提高与满足居民资金增值要求的现代化投资工具贫乏之间的矛盾,导致了民间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具有更高投资回报率的民间金融市场,从而成为民间金融市场资金的供给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对资金的渴求与正规金融有效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迫使它们不得不转向民间金融市场寻求帮助,从而成为民间金融市场资金的需求方。在这样的背景下,许许多多为民间资金供求双方提供资金融通的中介就自发形成了,这些民间金融中介和民间资金供求双方就是民间金融市场上的三大利益主体。
民间金融市场的三大利益主体--民间资金的供给者、民间资金的需求者和民间金融中介是民间金融市场的支柱,它们各自的行为及相互之间的影响对民间金融市场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研究这三大利益主体的行为特别是通过实地调查分析它们的具体行为,是深入研究民间金融市场的基础。但是综观国内既有的相关文献,绝大多数都是在总体上对民间金融进行回顾过去、描述现状或展望未来等宏观层面上的定性分析,对于民间金融市场上最基本的三大利益主体的具体行为却缺乏深入的实证研究。本文重点对这三大利益主体的行为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并根据实际研究结果得到一些启示:政府对民间金融无序的过分担忧是不必要的,因为事实上民间金融中介机构具有内在稳定性与规律性,它们无形中具有控制自身风险的能力;而政府试图通过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等方式来引导民间资本流向,实际效果可能并不显著;如果政府采取监管民间金融行为与加快信用社会建设的手段,可能会真正降低民间金融市场上的风险。
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依据,界定相关概念和研究对象,明确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章主要是介绍与民间金融相关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和金融中介理论等三个理论,并对涉及到本文研究的民间金融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与运作机制、高利率根源、前景与出路等加以总结归纳。第三章对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包括民间金融规模的逐年增长情况、各阶段我国民间金融组织的主要形式、介绍民间金融市场三大利益主体(民间资金供给方、需求方、中介方)的产生及民间金融市场的形成。第四章对浙江省江山市进行个案分析。从江山市经济金融背景入手,重点介绍该市民间金融最主要的几种组织形式;在分别对民间资金主要供给者(居民)和民间资金主要需求者(民营中小企业)进行基本情况概括后,对在民间金融机构有过存贷款行为的居民和企业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并对从未参与的居民和企业分别进行民间金融机构存贷款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最后选取一家在当地颇具影响力的民间金融中介进行基本情况概括。第五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总结研究结论并得出相应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