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我国建筑交易市场中发包单位选择承包单位的主要模式。然而,围标串标行为自招投标有史以来就与之并存,其手段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改革呈现不同的表现形式。从传统简单的轮流坐庄发展到今天具有强大上下关系网的“中间性组织”。“中间性组织”是利用上层关系,游走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通过吞噬独立投标人的投标权,取得中标后转卖承包权,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并在在相关利益网中分配利益的组织。“中间性组织”剥夺了独立投标人的利润,嫁接了建设工程的直接成本,为实际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埋下了种子,同时也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市场中腐败风气的形成,给招投标工作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本文通过企业调研、理论分析、比较与归纳等方法,并结合近年来招投标实际案例展开研究。首先,在分析围标串标行为的表现形式上,将传统招投标、电子招投标的各个环节中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论述,再总结了围标串标行为在招投标活动中根深蒂固的原因。接着,在对“中间性组织”行为的分析上,应用博弈论对“中间性组织”与招投标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进行分析。从中可以看出,独立投标人为了获取更高中标率而投靠“中间性组织”是当前招投标体制下的一种趋势,这样的趋势直接导致“中间性组织”越来越庞大。而“中间性组织”与“中间性组织”之间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均衡博弈。在分析了“中间性组织”与招标人、监查部门之间的博弈后可以得出只有提高惩罚力度,才能削减甚至避免“中间性组织”与其之间的串标现象。最后,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前人研究成果,提出打击隐蔽性极强的“中间性组织”是迫在眉睫的任务,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的结论主要有:第一,随着招投标制度的发展,传统的定义已经不能有效解释围标串标行为。“中间性组织”是当前围标串标行为发展的一个高级阶段,应引起业内人士的重视。第二,中间性组织具有庞大的关系网,牵扯的部门、人员较多,不是一朝一夕能够铲除的。对“中间性组织”的防范是首要任务,只有通过立法,招投标体制改革,政府或国家干预等手段,才能比较有效地打击“中间性组织”。第三,现阶段全国各地都在推行电子招投标,它是传统招投标的一次巨大改革。各地区做法不一,其间的不足为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助长了“中间性组织”的发展与壮大。因此,对于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管理模式应尽快出台。第四,随着招投标体制的不断改革,围标串标行为呈现不同的表现形式,“中间性组织”也将继续演变,因此对“中间性组织”的研究应该是不断跟踪,不断总结的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