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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简称股份支付,是指企业通过授予权益性工具或承担负债(以权益性工具为基础确定)获取员工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的交易。2006年我国首次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准则,结束了长期以来我国股份支付交易缺乏统一会计准则规范的局面,为企业运用股份支付激励机制提供了理论与实务的指导。但是,尽管我国《股份支付》准则是在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结合相关监管部门规范法规的基础上出台的,但其可能并未充分考虑我国当前的实际状况,存在形式上过于简单化、模糊化等缺陷,这不仅影响到准则的正确使用,甚至会使准则沦为利润操纵的工具。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要试图解决我国当前《股份支付》准则简单化、模糊化的问题,消除准则与我国经济现状不相适应的地方,通过完善准则使其能够得到切实广泛的应用,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本文以企业激励中的股份支付交易为研究对象,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对国内外股份支付准则解析、比较的基础上,对企业激励中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及应用进行具体研究分析,并在实务操作层面上实证研究股份支付交易过程,以期有助于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股份支付激励制度,并有利于企业合理处理股份支付交易中涉及的会计和税务问题。本文认为应通过建设规范的经理人市场及资本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股份支付交易发展的外部环境;构建合理的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教育;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我国股份支付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采取系列措施保障企业有效运用股份支付激励机制。本文创造性成果在于,突破各种关于股份支付确认的理论争论,通过对国内外准则进行全方位比较研究,从而为以费用观为基础的股份支付准则提供操作性建议。文章通过实证分析研究,弥补了准则在操作上简单化、模糊化的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动我国企业股份支付激励方法有效运行的措施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