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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现实中日益复杂、多元的商事争议,传统单一的仲裁格局已显现出其明显的劣势,于是,合并仲裁作为应对此种现实挑战的制度之一便应运而生,对该制度的论述兼具学术价值以及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分析合并仲裁所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试图指出该制度的实用价值以及应对其自身危险发生的解决之道;与此同时,本文亦运用规范分析与判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对境外以及国内的相关规定与实践现状进行剖析,从而提出构筑我国大陆地区合并仲裁制度的具体设想。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合并仲裁概述。合并仲裁的实质是对仲裁程序本身的一种有益变通,依据争议主体是否能形成合意可将其划分为合意合并仲裁与强制合并仲裁,而后,进一步明晰合并仲裁预期适用的双方当事人争议与多方当事人争议等情形。第二章,对合并仲裁的理论分析。首先,本章从程序效益与实质正义两个方面论述适用合并仲裁的预期实用性,以此显现出合并仲裁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明显优势;其次,针对强制合并仲裁所带来的潜在危险:其有动摇仲裁意思自治原则之嫌、有减损仲裁保密性原则之患、甚至有来自于一九五八年《纽约公约》之阻力,经过深度分析,分别提出应对上述危险的适当方法。第三章,境外立法及仲裁机构有关合并仲裁的实践与规定。本章运用规范分析与判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先行介绍英国、美国、荷兰和我国香港地区的有关实践或立法例以及国际商会仲裁院、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和日本商事仲裁协会的有关仲裁规则,之后,对以上所介绍的境外规定予以简要评析,进一步提出其对构筑我国大陆地区合并仲裁制度的相应启示。第四章,我国大陆地区有关合并仲裁的现状。本章概述我国大陆地区现行的仲裁立法、仲裁机构的有关仲裁规则,指出实践中在合并仲裁过程中所遇到的程序等方面的现实困局,并对该现实困局进行原因分析,从而对我国大陆地区构筑合并仲裁制度的具体程序运行提供些许参考。第五章,我国大陆地区合并仲裁制度的构筑远景。本章较系统全面地提出构筑我国大陆地区合并仲裁制度的具体设想,包括在立法层面确立合并仲裁制度,明确规范合并仲裁的适用情形、启动要件、抗辩理由、决定合并仲裁的权力主体、仲裁员的指定、仲裁费用的分担以及终局裁决的作出方式等诸多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