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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环发大会以来,全球对保护森林,维护森林生态环境,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已达成共识,为此各国政府积极参与了有关森林问题的国际会议和国际进程。同时一些环保人士和各企业代表共同发起了一种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市场机制—森林认证,通过这种机制将绿色消费者与木材生产商联系在一起。中国从1995年就成立了森林认证研究机构开始研究,至今已有10多年的历史,然而中国森林认证面积只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0.34%,发展速度缓慢,证明了森林认证这种市场机制在中国发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森林认证的发展,其中措施之一就是政府绿色木材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代表着国家意愿和对某行业的发展期望,是国家调控经济发展手段之一,其本质是通过“政府购买”直接形成社会需求和购买力,从而引导该行业的发展。本文以英国和日本为案例,通过系统分析、典型分析、比较分析及辩证分析等方法分析了两国政府绿色木材采购政策的制定背景、政策内容、实施方式和结果。英国政府绿色木材采购政策的实施提高了认证林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国民绿色采购意识。日本国内林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积极行动起来响应该项政策,其可持续性木材供应体制已基本建成,但因其实施时间较短,实施效果有待观察。分析比较结果表明,政府绿色木材采购政策能够有效地促进森林认证发展。通过政府的引导作用可以提高私营企业绿色采购意识,从而扩大本国的认证林产品市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同时也对存在非法采伐和贸易的进口木材生产国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其影响的大小尚待进一步评估。 中国《政府采购法》和《清洁促进法》的实施、“绿色采购清单”的公布、可持续性木材供应市场的初步形成及公众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使制定中国政府绿色木材采购政策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在借鉴英、日采购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国情和林情,制定中国政府绿色木材采购政策应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为最高目标,“可持续性”的定义和评估标准在以现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为依据的基础上,要与森林认证的原则与标准相一致。在政策实施初期,可将木材的可持续性来源作为政府采购木材标准之一,作为木材供应商备选条件,覆盖范围可只包括复印纸和家具,在技术、政策等实施条件成熟后可扩展到公共建筑和装饰品。政策制定过程中需征求多方利益相关者意见,尤其是森林经营者和木材经营商的意见。对于进口木材,在加强两国合作的基础上,借助国际进程或其他协议共同促进该国森林认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