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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马克思主义理论,那就是研究关于人的解放的理论。对人民群众生存境遇的关切贯穿于马克思毕生的理论研究之中,实现人民群众的自由解放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崇高目标。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为我们所熟知并随时代发展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但是,马克思关于人民群众及其解放的思想不仅局限于唯物史观一个领域,关于人民群众的思想贯穿于马克思理论的始终,可以说,人民主体性及其解放路径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一条隐形的主线。本文将其概括为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涵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多领域的相关内容,是一个意蕴深厚、内容丰富的理论学说。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人民概念具有不同的表述形式,如“人民群众”、“劳动者”、“无产阶级”等,赋予人民概念以鲜明的阶级特性,同时,马克思还将农民和中间阶级划入人民群众的队伍,组成“大多数人”的人民范畴,暗含着人民概念的历史性。总之,马克思视野中的人民是指在经济政治等领域中处于被压迫和被统治地位上的社会大多数,然而正是他们,才是社会历史的真正创造者与社会实践的主体承担者,他们是社会变革的推动者和主力军,在社会发展中起主体作用。那么,所谓人民主体,就是指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与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及其在改造世界上的能动性、创造性,人民主体不仅是指人民在社会生活各方面中的主体地位,还指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的主体能动性。伴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形成发展,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经历了萌芽、发展成熟、深化等不同阶段,从最初关于人的主体性的哲学思辨、到最终将人民主体思想用于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实践尝试,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包含了人民作为历史主体、实践主体、权力主体和价值主体的多维内容,也提出了保证人民主体地位和发挥人民主体性的现实路径,把人民主体的实现目标上升为全人类解放的高度,实现了对以往群众理论的超越,也为无产阶级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凝聚人民主体力量的奋斗史中我们取得了一系列伟大的成就。然而,随着社会改革实践的深入,人民主体性弱化、人民主体性发挥失误的现象时有发生。“回到马克思”,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源头探究人民主体思想,梳理其发展历程、内容实质与实现条件显的十分必要。通过追溯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内涵与实现途径等原初理论,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民理论与实践提供科学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必要的主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