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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社会的“缓冲器”和“稳定器”,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实现教育公平己成为世界各国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致力于实现教育公平。新千年伊始,布什政府颁布了旨在缩小弱势群体与同龄人的教育差距,全面提高美国教育质量的教育法案——《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 本文以《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为基础,围绕以下线索展开:首先介绍该法案出台的背景和弱势群体绩效责任的相关条款,接着分析为实现法案规定的弱势群体绩效责任条款联邦和州政府所采取的策略。联邦主要从经济拨款和技术支援两个方面支助弱势群体绩效责任的实施。为了更具体深入的分析州层面上的实施策略,本文选取了美国弗吉尼亚州作为例子,分析州为实现法案弱势群体绩效责任所采取的策略。州的实施策略主要有:为弱势群体建立学业成就的数据管理系统,对不同的弱势群体采取不同的学业评价方法,注重弱势群体的早期教育,对弱势群体提供额外的教育服务,协助弱势群体家长参与学校教育、获取教育资源。并且进一步从国家职能、教育补偿以及教育起点、过程和结果平等三个角度评析美国提高弱势群体教育质量的策略,最后分析有益于我国提高弱势群体教育质量的经验。 研究表明:(1)弱势群体作为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处于社会的边缘,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其受教育权利。(2)弱势群体是一群复杂的群体,他们的社会、家庭、文化背景有一定差异,在受教育过程中,学校应为他们提供合适的教育教学和学业评估,才能保证他们受到高质量的教育。(3)学校应保证弱势学生与同龄人具有平等的入学起点和平等的学业成就,教育公平是包括起点、过程和结果的公平。(4)与同龄人相比,弱势群体具有与生俱来的、不可改变的受教育弱势,因此,政府和学校应为他们提供教育补偿,以对主流群体不公平的手段来实现社会的受教育公平。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弱势群体绩效责任实施策略为我国正在进行的教育公平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有利于推动我国教育公平改革的进一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