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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刑事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中承载着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功能的重要职能部门。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县级看守所属于基层公安部门。论文的选题出于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目前对看守所建设的需求比较大;二是关于看守所建筑设计相关方面的理论研究比较薄弱;三是笔者有县级看守所建筑设计的工作经历,因此通过论文总结建筑设计的经验教训,以供同类设计参考。论文的研究内容是南方地区的县级看守所的建筑设计方法和实践策略。为了实现论文目标,必须对看守所相关理论展开深入和细致的研究。一方面是针对看守所的基础研究:研究看守所的基本概念、基本概念、历史沿革、司法程序、司法职能等等。另一方面,论文以四种主要理论作为研究的指导思想。即:广义建筑学的视角和方法。广义建筑学是从人群活动为研究基础,逻辑上先有人群活动,然后人群活动对空间有需求,再考虑根据需求去寻找适用的技术手段研究如何实现需求的问题;司法学和监狱学的看守所相关内容。看守所因现行司法程序而产生,从属于监狱大类。看守所建筑设计的专门理论缺乏,只能从监狱学中去寻找可借鉴的内容;社会空间理论。社会空间理论揭示了社会制度与建筑空间形态之间的内在联系。现行刑事司法程序必须通过看守所建筑实体才能实现;建筑类型学的方法。看守所类司法建筑具有典型的类型学特征,适用以建筑类型学的方法去研究此类建筑设计,设计过程中可以运用从特殊到普遍,再从普遍到个体的归纳和分析方法,挖掘看守所建筑的“原型”,从而构建各种空间形态。虽然不同的看守所建筑空间形态各异,但它们的原型相同,都是现行刑事司法制度。在这四种指导思想下深入开展对看守所相关内容的各项具体研究:分析看守所中的各种人群、人群活动以及因人群活动产生的各种空间需求;归纳看守所类建筑的几个特点:特殊性、司法性、安全性、保密性、专业性;总结看守所建筑设计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实现在依法严格管理之下的隔离与安全”。核心问题的四个要件是:法律、隔离、安全、管理。其中法律是依据,隔离是功能、安全是要求、管理是手段;明确看守所建筑设计的目标和三大设计原则:警戒度分级原则、安全原则、贯彻司法原则等。理论分析之后进一步探讨看守所建筑设计的各项具体实践策略:其中包括建设规模的确定、选址、功能分区、监区空间类型、羁押空间构成、管理空间构成、特殊的建筑空间形态,双通道、安全设计理念、防灾设计理念等。然后通过四个实际案例总结归纳建筑设计的经验教训有:看守所建筑功能布局一体化的思想、监区空间布局反映管理理念、安全设计的检查与处理、需要加强的一些建筑设计问题等。接下来探讨看守所建设的几种发展趋势:改善羁押空间人居环境、改善管理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监区建筑空间组合多元化趋势、看守所管理信息化趋势、看守所建筑生态化趋势等。最后提出论文结论:看守所的建筑设计原型是现行刑事司法制度和刑事司法程序;看守所的建筑设计要实现在依法管理之下的隔离与安全功能;看守所建筑设计的全过程应遵循警戒度分级、安全、贯彻司法三大原则;南方县级看守所建筑设计以押量规模为基础控制建筑体量及各项配套设施指标,并采取针对性的气候适应性设计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