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黑社会组织犯罪作为一种极其严重的有组织犯罪现象,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日益猖獗,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都带来了严重地冲击和破坏。为了有效地防范和打击这类犯罪,我国《刑法》第294条明确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使有关司法活动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具有深远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继做出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使司法实践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更具操作性。在我国刑法理论界,许多学者对这一现象也给予了密切地关注并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是,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含义与法律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概念等基本问题仍然存在着诸多争议。理论的不统一必将导致行动的滞缓与失策,不利于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此,本文试图在学者们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现实情况,运用综合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这一法律现象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获得对于这一问题较为完整和深入的认识。 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约三万四千字。 第一部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黑社会组织。首先,该部分介绍了国外、我国港澳台地区以及大陆关于黑社会组织概念的研究现状,并对这些观点分别进行分析和评价,据此归纳出较为科学的黑社会组织的定义。其次,作者介绍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立法背景,对《刑法》、司法解释以及立法解释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具体规定进行分析比较,由此深入理解有中国特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重新界定。最后,笔者简要说明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社会组织的关系——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是典型的黑社会,而是介于一般的犯罪集团与典型的黑社会之间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特殊犯罪集团,具有黑社会的某些特征,是黑社会的雏形。 第二部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特征。该部分主要概括阐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基本法律特征。首先,高度严密的组织性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式特征,也是它区别于一般共同犯罪、一般犯罪团伙的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