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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诉讼程序作为保障海事诉讼当事人权利公平实现的基本制度,其要义不仅在于是否在程序上提供了一种顺畅的纠纷解决途径,更在于其在何种程度上保证这种纠纷解决途径与法的基本精神相谐。海事请求保全制度为海事诉讼纠纷的顺畅解决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海事请求保全程序在本质上应当是一个正当的程序制度。但是,我国海事请求保全程序是否符合程序正当性的要求,尚需要一个基本的判断依据。本文通过对海事请求保全程序主要制度的研究,认为我国海事请求保全制度既存在正当性基因,又存在非正当性基因。因此,依据正当性标准改造海事请求保全程序是当务之急。本文的研究分为5个部分:第1章海事请求保全程序的正当性基础。本章主要研究了海事请求保全的正当性特点,指出海事请求保全程序制度正当性的五大判断标准,分析了海事请求保全司法的正当性,指出海事请求保全程序何以需要正当性。第2章海事请求保全基本规则的正当性。本章对海事请求保全的启动规则、管辖规则、担保规则、裁定规则以及救济规则的规范正当性进行了深入分析。第3章船舶、船载货物的扣押与拍卖程序正当性考察。本章主要讨论了在正当性要求下,决定船舶与货物的扣押范围的正当性基础,分析了当事船与被请求人所有的货物的扣押、姊妹船扣押的正当性、重复扣船之禁止与允许的正当性衡量、允许重复扣押船舶时的正当性判断、应否拍卖的正当性判断以及拍卖还是拍卖或变卖的程序选择等问题。第4章海事强制令的正当性。本章主要讨论了英国玛瑞瓦禁令的正当性,从正当性视角出发,将其与我国的海事强制令进行了比较,并进而分析了海事强制令正当性问题。结论部分。本部分概括总结了中国海事请求保全程序的正当性问题,指出其应当是一个具有正当性特征的制度,但也存在一些缺乏正当性的问题,应当对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进行相应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