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有组织犯罪作为国际公认的最高犯罪形态,是传统个体犯罪的组织性能和行为方式发展到高级阶段的表现,而有组织犯罪自身也经历了由结伙犯罪、团伙犯罪、集团犯罪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黑社会犯罪的进化过程。伴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有组织犯罪的跨国性、国际化趋势开始显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有组织犯罪形式的不断演变和涉足领域的不断蔓延给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造成了日益显著的现实危害与潜在威胁。由此,本研究立足于对当今中国社会有组织犯罪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探究,并融合国际社会关于有组织犯罪的研究成果,剖析了有组织犯罪形成和发展的纵向成因和横向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控对策,包括法律防控对策和综合防控对策,试图以社会学的视角,将有组织犯罪的成因分析和防控对策置于个人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期望透过对有组织犯罪的社会化分析,对未来有组织犯罪的立法、司法乃至社会综合治理的全方位完善提供一些借鉴。
本研究主要侧重于对有组织犯罪成因和防控对策的分析和论证,对有组织犯罪的成因进行了纵横结合的立体化分析,纵向成因旨在历史地再现有组织犯罪形成和发展的进化过程,横向成因旨在具体地阐释有组织犯罪形成和发展的社会成因和个体成因。经过对有组织犯罪的成因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有组织犯罪是特殊的社会互动过程,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行为个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由于受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心理等社会成因和生理、教育、交往等个体成因的综合作用,呈现出人与社会的恶性互动关系,进而导致畸形社会化的过程,畸形社会化是有组织犯罪的社会根据。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防控对策和综合防控对策。在法律防控对策层面,分析了现阶段中国有组织犯罪在立法、司法、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等领域的缺陷,并提出了以下防控对策:1.立法防控方面,在宏观上应着力于有组织犯罪刑事立法体系的构建,通过充实恐怖活动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洗钱犯罪中有组织犯罪的内涵,扩大有组织犯罪立法体系的影射范围。在微观上应完善有组织犯罪的罪名体系,建议增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完善有组织犯罪的罪状设置,增加有组织犯罪单位犯罪的规定并明确累犯、缓刑和假释等定罪量刑制度在有组织犯罪中的适用规则;完善有组织犯罪的刑罚体系,实现有组织犯罪刑罚的谦抑化;完善有组织犯罪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建议增设有组织犯罪特别侦查规则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等立法完善措施;2.司法防控方面,提出了组建反有组织犯罪的专门机构、培养反有组织犯罪专业团队、培养系统化的在司法实践中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工作方法,并有针对性地增设污点证人司法豁免制度和证人特别保护制度等司法完善措施;3.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提出了在全球化背景下积极发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强国际情报交流和国际司法协助,促进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国际合作、区际合作的有效开展;与此同时,在综合防控层面,提出了与有组织犯罪横向成因系统相对应的综合防控对策,包括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的社会对策和家庭、学校、社区的个体对策。法律防控对策和综合防控对策的提出体现了直接控制的刑事法律对策和间接预防的社会综合对策的统一、短期法律效应和长期社会效应的统一。就思维创新而言,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在于:第一,突破了以往有组织犯罪刑事立法平行化、分散化的立法模式,着力于有组织犯罪纵横结合的立体化立法体系的构建;第二,突破了有组织犯罪立法在单位犯罪领域的缺失,明确了单位犯罪主体在有组织犯罪中的主体地位;第三,突破了有组织犯罪刑事司法在工作思路方面的缺陷,提出了适应有组织犯罪组织、行为特点的阶段化、体系化工作思路。
针对目前有组织犯罪研究的学科体系欠综合化的现状,本研究突破了以往有组织犯罪研究在不同学科领域之间的“界限”,综合运用了社会学、刑法学、犯罪学、哲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多领域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思路,有效避免了学科“盲区”的诟病,创造性地构筑了有组织犯罪的交叉学科研究体系。
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哲学分析法。在案例分析法的运用中,通过引用典型案例对当今中国社会有组织犯罪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定性分析,合理预测了有组织犯罪的发展趋势,并将案例分析成果广泛地渗透于有组织犯罪成因分析和防控对策分析的过程中;在比较研究法的运用中,通过纵向比较研究将有组织犯罪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历史背景和阶段特征进行比较分析,清晰地展现了有组织犯罪发展的阶段差异,通过横向比较研究法将不同国家在有组织犯罪方面的刑事政策和研究成果进行对比,进而提炼出有中国特色的有组织犯罪防控对策;在哲学分析法的运用中,主要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领域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通过对有组织犯罪内部以及有组织犯罪与周围社会环境之间的历史的、具体的普遍联系、内外因相结合的因果联系、整体与部分的系统性联系、对立统一的矛盾分析法等哲学原理的阐述和适用,强化了有组织犯罪成因分析和防控对策提出的思维性和逻辑清晰度,从而使有组织犯罪研究更具客观性、针对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