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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在动词、形容词之后和句末的“了”(le)是个高频虚词,国内外语法学者对其进行了多角度的不间断探讨。本文只对“了”的几个问题的研究进行简单总结。一、“了”的义项划分“了”的用法和表示的语法意义复杂多样,划分的依据和方法也不同。主张对“了”二分的有黎锦熙(1924)、吕叔湘(1980)等。主张对“了”进行三分的有王维贤(1991)、史冠新(2006)等。此外,金立鑫(1998)、刘勋宁(2002)等也曾将“了”分为四种。关于“了1”和“了2”的区分办法。俞光中(1989)以分布的不同来区分;王维贤(1991)以语音的不同来区分;吴凌非(2002)从格语法的角度进行判别;彭利贞(2007)则从情态的角度对“了”进行区分。二、“了”的语法意义关于“了1”的语法意义,主要有“完成”说和“实现”说两种观点。前者以吕叔湘(1980)为代表;后者以刘勋宁(1988)为代表。“了2”的语法意义,吕叔湘、朱德熙等整体概括为“表示新情况的出现”,而赵元任、萧国政则进行了分项解释,不太一致。三、“了”与相关的格式对带“了”格式,吕叔湘(1980)分为七类及否定式和疑问式进行了整体描写,更多的学者是对特定格式的深入探讨,涉及到“否定词+‘了’”、“双‘了’句”、“带‘了’的动趋结构”及“NP了”、“V来了”等格式。四、“了”与“过”的比较“了”和“过”的用法和表达的语法意义有相通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前者探讨了二者的替换、连用及互斥现象,后者探讨的涉及到语法意义、同现词语及动词重叠式中的表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