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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主题之一。 20世纪40年代,大规模的世界战争结束之后,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的发展时期。发展成为各个民族及国家所追求的核心目标。世界各国的发展实践因其不同的历史条件和文化传统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其中富有代表性的发展经验被概括为一系列“发展模式”。 在追求发展目标、改进人民福利的道路上,发展策略及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研究人员迫切需要回答“什么是发展”以及“如何实现发展”的基本问题,前者涉及有关发展内涵与价值的一系列发展观,后者衍生出有关发展实现方法的发展理论。关于发展本质的思考以及发展模式的探索正在汇集成为一个相对完整的知识集合。发展知识的积累过程同时受到社会历史背景与公共治理实践的影响。发展观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发展理论的进展更是与具体实践经验紧密相连。所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价值观念与制度范式构成了发展知识的主流,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理解发展本质、制定发展策略的思想基础。 在过去三十年中,中国取得的发展成就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让中国的发展成为独特的“中国经验”。那么,到底是什么决定了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面对经济增长引致的社会矛盾,如何实现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全面进步的科学发展目标?鉴于中国发展模式的特殊性,运用主流发展理论及其传统分析框架来解释中国奇迹将面临一定的困难,但幸运的是,如果把理论视野适当放大,就可以发现中国的发展经验并没有超越发展知识的解释力,重新设计的解释框架可以对中国社会发展转型时期所面对的“增长后难题”提出系统性政策建议。 本项研究的主旨便是应用发展知识解释中国发展经验中的内在规律,并深入探讨社会转型时期发展策略的转变及其对政府公共行政的影响。 发展问题研究往往源于一个共同的逻辑起点,即人们对于发展原因的窥探。到底是什么帮助一些国家实现了发展而让另一些国家依然陷于贫困?发展经济学的回答是“资源”:发展绩效取决于一个社会所拥有的资源存量以及该社会利用资源的过程。一个社会中的现实资源条件在短期内是给定的,决定发展绩效差异的是资源利用的效率。全面、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有赖于适宜的制度结构为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提供激励。制度为发展绩效提供了更具基因性的解释,那么,适宜的制度是如何生成、如何变化的呢? 制度经济学对此给出两种解释:制度是由分散理性决策汇集在一起“自发生成”的,或者是社会组织以集体决策的方式“人为制定”的。其中,个人或组织的决策构成了制度变迁的基础。由于所有决策都是在现实社会背景下做出的,人对于社会现实的主观理性认识构成了社会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所以,不管制度变迁的实际路径如何,都可以在意识形态演化中找到根源。意识形态演化不仅是体制改革、制度变迁的先决条件,更在发展的启动阶段为整体改革及社会发展设定了基调。 适宜的制度决定了社会发展的卓越绩效与可持续性趋势,而意识形态的演化则是制度变迁的潜在动因。将发展研究从发展经济学扩展到制度经济学,则可以得到关于“意识形态——制度变迁——发展绩效”的分析框架。这一分析框架决定了本项研究的逻辑脉络与基本结构。更为重要的是,制度分析框架下运用发展知识对中国经验与中国问题的研究更加具有理论严谨性和现实解释力。 在意识形态领域达成普遍共识是社会采取集体行动的根本前提。中国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特征之一正是在于先有思想上的统一认识,再有整体策略、发展计划以及具体操作层面的制度变革。始于1978年的制度变革,其思想根源可以一直上溯到1956年的意识形态转折。政府以务实主义的思想导向逐步树立了“增长共识”为核心的发展观,为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提供持续的动力。“增长共识”确保“GDP主义”不受干扰地在整个国家的官僚体制内得以推行,带动政治与行政资源致力于推动经济增长。在改革的启动阶段,“增长共识”排除了意识形态争论对改革进程的干扰,特别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改革陷入徘徊的时期,主要领导者对“增长共识”的坚持重新开启了改革的大门。然而,经济增长与社会转型日益威胁制度与发展之间的均衡,经济增长缓解了效率与贫困方面的问题,但也带来了社会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按照“先思想,后行动”的改革逻辑,发展策略转变仍将以意识形态的更新作为起点。面对“增长后难题”,中国政府与社会再次启动发展转型,其先导任务依然是更新关于发展的意识形态,重新界定发展的内涵与价值目标,规划实现发展的策略与路径,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制度的变革。2003年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科学发展观”,作为新时期体制改革与发展实践的意识形态基础。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构建“发展共识”以取代“增长共识”,为发展策略转型、实现科学发展拓展意识形态空间。 本文从制度变迁角度审视中国改革实践,在逻辑演绎的基础上对本文结论进行了实证检验。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生动地展示了新旧意识形态之间的激烈竞争及其对制度变革进程的深刻影响。自然灾害和错误决策导致的饥荒确实诱导农民探索新的生产经营方式,以对抗外部经济压力。外部经济压力促成了的改革动机的集中爆发,也推动了改革进程的启动。但是,制度变革的根本原因不是这些外部条件,而是来源于社会系统内部。1956年意识形态转折为体制改革准备了“内生性改革条件”,改革意识于1978年最终在执政党的意识形态中获得主流地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由政府设计并推动的,但这不足以否定政府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正是由于政府中改革派对改革主张的极力坚持并最终在政权结构中赢得主动地位,才使得改革共识有机会付诸实践。 来自重庆市开县麻柳乡基层治理的探索经验则反映了“公平及信任”方面的危机正在取代“贫困与效率”方面的议题而成为发展进程中的关键矛盾。社会矛盾的变化导致了“补充性政策”的稀缺以及社会持续发展对政府“减压职能”的需求。政府职能的适时转变成为决定发展策略转型成功的关键。在初步实现经济增长之后,一些国家克服了增长后难题而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另一些国家则因为转型失败而陷入政治动荡或经济停滞。“麻柳经验”的积极意义在于此项实践对政府如何从领导经济建设向协调利益关系、服务人民与市场过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当地政府总结的“八步工作法”也许并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但是该工作方法在麻柳的成功,证明了在现有的基础政治制度框架下可以通过政府职能转变解决增长后难题。 结合逻辑演绎与实证分析,面向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制度设计可以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合理设置政府的服务与监督职能,改进民众对发展进程的参与,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发展参与式民主为导向的民主政治,在政治精英、商业精英与民众之间构建协商、对话平台,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性的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