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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用“美”或“丑”来评价事物,可见对美的评价是我们对事物审美体验的外在表现。以往的研究表明,审美过程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刺激的特征(比如颜色、复杂性、方向性、对比度等)以及主体的特征(比如年龄、认知方式、专业水平、个人经验等)。此外审美体验还受到了环境和文化的影响。关于审美体验的心理机制,Leder的信息加工模型较为全面合理,该模型假设审美体验是输入、中间加工以及输出三个部分组成,并受到认知和情感两方面的共同影响。审美偏好的研究以往大多使用几何图形、艺术品、照片等作为实验材料。而汉字是一种象形文字,其形状具有二维图形特征。那么,汉字的结构形状是否符合视觉审美的规律呢?本研究以类字型视觉刺激为材料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索,通过三个实验考查了字形结构和被试特征对审美偏好的影响。实验一以单个刺激依次呈现的方式来考察字形左右差异、正字法和对称性三种变量对审美偏好的作用。结果发现字形结构左右差异作用显著,被试明显偏好笔画左少右多的字形;正字法作用显著,被试偏好符合正字法的字形刺激;对称性作用显著,进一步分析发现左侧对称性作用大于右侧对称性作用。三个字形因素中,正字法的作用最大,左右笔画差异的作用次之,对称性的作用最弱。实验二以刺激配对呈现的方式来考察同样的三种变量,字形左右结构差异和正字法的结果与实验一的结果一致,对称性作用在实验二中不显著。结合实验一和实验二的结果可知,与单一刺激依次呈现的方式相比,刺激配对呈现的方式可能会弱化审美体验的强度。实验三以西夏文为实验材料,考察不同认知方式的被试对字形左右方向性的偏好是否具有内隐态度。结果表明,场独立的被试对字形结构左右差异具有内隐的审美态度,该内隐态度与其在外显实验中的结果一致。从实验结果可知,字形的审美评价符合以往发现的审美规律,其效应可以由认知加工的两半球偏侧化以及情感加工的两半球偏侧化来解释,因此本研究结果倾向于支持审美过程与认知—情绪加工的大脑两半球机能差异有关的假设。另外,从本研究的结果中可推测造字规则本身可能就符合审美规律,而这个假设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予以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