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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日益严重的老年化社会问题,“十二五”规划中作出号召性规定:“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性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因此完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成为热点话题。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属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范围,是具有良好激励机制的税收优惠政策。放眼世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有普遍适用。随之,我国在2008年开始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和增设试点城市。本文的研究思路是:研究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国外发展过程和模式选择进行梳理,通过对比分析,得出我国在发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时所需要的制度设置。通过借鉴研究国外经验,提出制定适合我国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立法。基于以上研究思路,本文研究可以分成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本部分阐述了本文的选题目的和意义,梳理了国内外学界对于税延型养老保险的研究,此外,还对整篇论文的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做了说明。第二部分是介绍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概念、发展历史、理论基础。界定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基本含义和特征。回顾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在主要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通过对税收优惠的理论分析得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良好方案。第三部分是分析在我国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分析。再以公民需求、资本市场的需求和政府财政的可接受性的社会现状,认为在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有实施的可行性。第四部分是国际对比。分析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在美国和德国的发展。运用比较方法认为其对中国有益的经验有三点:首先要明确定位,作为补充性养老保险;其次,需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注重社会公平;最后是要建立统一的投保信息平台,以便对个人投保情况进行监控。第五部分是提出构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在我国的立法意见。首先确定立法的原则:自愿原则、市场化管理原则、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型原则与公平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最后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优惠形式等方面如何完善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