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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入改革,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渐建立起来。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得到很大的发展,基本上覆盖了所有的城镇在职职工,能够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2004年5月1日,我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出台,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自从企业年金制度建立以来,我国的企业年金市场发展很快,参加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覆盖的职工人数不断增多。但是就目前的企业年金在我国发展的现实情况看,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大多数是实力雄厚,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经济效益较好,薪酬管理制度完善的外资企业。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面相对比较狭窄,而吸纳了众多劳动力的中小型企业并没有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究其原因,采用单一的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模式成为影响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模式存在许多缺陷,使得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能发挥出理论上的优势。
本文通过对待遇确定型和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模式的比较分析,总结概括了两者的优缺点,得出二者根本上没有优劣之分,只是适用性不同而已的结论。从而得到构建混合型年金计划的切入点;然后分析了混合型企业年金模式在我国的适用性,较之以上两者更能够发挥企业年金制度的作用。特别是通过举例的方式对混合型企业年金的精算成本分配方法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提高了论文的可操作性,具有实际意义。并且探索建立广义的混合型企业年金模式,针对我国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提出适合其自身特点,在不影响企业竞争力及其可持续发展,同时确保其缴费能力的持续性的前提下,选择灵活多变,适应性强的企业年金模式。对于企业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保障退休员工的基本生活,缩小企业员工和行政事业单位员工的退休收入差距,以及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