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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给中国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先前的劳动法律法规相比,这部法律更具体、更系统并且充满了“刚性”条款。比如,她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长期和无固定劳动合同、突出了对老职工的保护、对非主流用工方式有了明确的规范,等等。因此,她被喻为中国人力资源上的“萨班斯法案”。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给企业带来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它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劳动法律环境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种新的法律环境将使存在违法用工行为的用人单位面临被法律严惩的危险,使劳动者的利益在更大程度上被法律所保护。新法对广大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方面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涉及到员工入职管理、在职管理和离职管理的各个方面,对企业来说,学习和适应新法的过程需要一个磨合期。同时,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制订应对新法的各种用工管理方案,已成为众多用人单位的当务之急。
企业的用工模式主要包括直接用工、间接用工、以及劳务外包。采用何种用工模式取决于用工的性质和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不同的用工模式组合对企业的用工和管理成本有着不同的影响。如直接用工,企业必须和劳动者签定固定或无固定的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保;而间接用工则意味着企业必须通过第三方聘用劳动者,并对劳务关系中出现的纠纷付连带责任风险。在新劳动合同法的背景下,违法用工的成本加剧上升,很多存在违法用工问题的用人单位不得不面临调整其用工管理;而新法鼓励企业和劳动者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以及保护各种用工模式下劳动者利益的导向也使很多规范用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不思索如何更好地设计其各种用工组合,以达到用工成本的最优化和用工风险的最小化。
本文研究的对象是新劳动合同法背景下的企业用工模式。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行,我国的劳动法律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内容之一的用工模式管理在新法背景下受到哪些影响、应做如何积极应对,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本文试图从企业用工模式的角度分析新劳动合同法给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和挑战,通过对新法的深入解读和对企业多种用工模式的剖析来研究不同企业应如何积极应对新法对企业用工模式的挑战,制订及执行更完善及合理的用工方式。同时,本文在全球化和新劳动合同法的多重背景下预测中国企业在新的法律环境下的未来用工模式,进一步说明了企业的用工模式会不断地在新的背景下不断地演变,以适应市场,经济及法律环境的多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