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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融入环境和亲近人类,建筑界已经出现了关于现状中存在的建筑凸显和不顾及人类文化和环境的批判,并提出了建筑消解这一概念,然而对建筑消解这一概念的研究,很容易停留在对视觉表现的一种单向诉求中,研究形式问题如果只从形式出发是一种表象的做法,我们需要深入挖掘建筑“消解”这一设计理念存在的动因,生成逻辑并对其概念进行阐述,从建筑学二元对立统一的哲学思辨中,在“人与建筑”、“传统与现代”、“地域化与全球化”、“表象与存在”、“环境(城市)与建筑”、“建筑师与公众”之间的矛盾枷锁中思考一种解放的力量,而这种对现状中存在的“对立”有意识的进行“补偿”,调和其中的矛盾,“消解”正是这样的一种逆向力量——将对立的事物保持其自身差异性的同时又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和谐共生,使事物彼此交融与渗透,走向“统一”。纵观历史,建筑的形式风格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技术不断地在改变,但有一件事始终未变:人类自身。文章的研究仍然遵循建筑学常规方法,从物质层面的实体形态、界面、场所空间,到意识层面的“感知觉”,其探讨过程重点是希望围绕“人”的属性出发,以人为本,通过人对建筑的所感(感觉)、所知(认知)、所应(回应)来消解建筑,而非单单消解建筑本身。笔者从一种“递弱代偿”的哲学观点出发,提出“消解”这个建筑类型学概念,揭示生成语境和逻辑动因,以及其在指导建筑师进行方案设计时的操作策略。文章展开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两大主线:一种是注重环境行为模式研究(包括场所、形态、界面等理论),另一种是注重人的心理感知、行为活动的研究。当我们回头去看那些被消解了的“存在”的时候,限定正在或者已经弱化,对立的一切正在走向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