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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政府签署两个国际人权公约,随着2004年“人权入宪”,人权问题在我国受到了空前的关注与重视,保护女性的平等就业权问题是人权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其中女性平等就业问题越来越多地凸显出来。保护女性就业权益问题历来为各国政府和学术界所关注,我国正在致力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自然亦应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制度。在当前女性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这一要求显得更为迫切。建立和完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制度,将为我国解决女性就业问题提供长效而稳定的制度保障。本文以为我国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思路作为论述目的,从理论和实践上论证我国保护女性就业权益制度构建的现实需要、理论基础及所应涵盖的内容等问题。创新之处在于,提出要建立一套能有效运作的女性就业权益社会保障机制,就要将女性的社会责任和负担由全社会来统筹分配,同时加快反就业歧视立法,借鉴国外女性就业的有益实践,政策性扶持女性就业培训机构,提高女性的就业能力,还要积极发展职业介绍咨询事业,使女性群体能获得方便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等,即通过国家立法和各方面配套制度的共同作用,最终使我国女性平等就业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全文约三万六千字,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女性就业权益的基席理论,旨在为保护女性就业权益寻求理论上的支持。与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情况相比,“就业”在学术上有着更为严格的、特定的涵义,对保护女性就业权益的研究有必要以明确就业的学术涵义为起点,再引申至“就业权”和“平等就业权”概念。对女性就业权益进行特别保护的理论基础的论述,是为保护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提供学术理论支撑。对我国就业歧视现象存在的原因分析则详细探讨了用人单位种种对女性不利做法的根源所在。女性就业现状的调查则是进行女性就业权益保护的现实基础,我国女性就业问题的出现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同时也是现行法律制度不完善影响的结果。第二部分,国外保护女性就业权益法律制度概述,意在通过介绍世界发达国家的女性就业法律制度,为我国保护女性就业权益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德国政府在提供女性就业机会、薪水制度和劳动保护方面比较完善。日本政府在宣传和立法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改善女性就业环境上力度较大。美国强调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干预,以保护女性等弱势群体,并加强女性就业培训,提高女性就业能力。英国对正在积极找工作的女性发放求职者津贴,缓解就业压力。国际劳工组织在保护妇女组织自由、雇佣自由、工作条件、社会保障等方面为促进女性就业作出了特殊的贡献。第三部分,我国反就业歧狈相关法律制度的现状,具体分析了现有劳动立法在保护女性就业权益和反对就业歧视方面存在的不足。实体上,现行法律法规对女性生育负担的规定和其施行现状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而且缺乏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明确而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程序上,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的强制性及行政调解的地方保护性问题,同时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也存在执行不力的现象。第四部分,我国建立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制度的构想。首先要加快制定反就业歧视相关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遏制用人单位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益的现象发生。其次,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消除用人单位承担女性社会负担的顾虑,条件成熟时再推广到对女性的“四期”保护。再次,推进社会性别的主流化,逐渐消除社会性别歧视,实现社会性别平等。最后,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强女性就业培训,发展就业介绍等就业公共服务机构,鼓励女性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就业,缓解当前女性严重的就业压力,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解决我国女性平等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