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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制度在国家通过立法的条件下,为怀孕和分娩等生育因素而中断工作的城镇女性职工,由国家和社会对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生育津贴以及生育产假,帮助她们恢复继续从事劳动的能力,对早日重返劳动岗位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有些省市已经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就可同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进一步扩展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就可以依托医疗保险的认可度和覆盖率,为广大非城镇职工育龄妇女提供灵活的生育保障。同时,在生育保险的制度的运行中也暴露一些问题: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狭窄,主要对象是城镇职工以及事业单位,缺乏公平性;法律法规不健全,强制力弱造成一些企业逃避缴费的现象,使劳动者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此外,生育保险基金的结余过多,增值保值问题突出;待遇保障水平偏低等。本文主要从公平视角构建并入医疗保险制度的生育保险制度,利用医疗保险的高覆盖率等优势,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建立一种个人、企业单位和政府共同分担责任,以财政支持为主要筹资渠道的生育保障制度,不同人群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生育保险。首先,主要分析介绍我国的生育制度以及生育保险制度沿革,通过我国生育保险发展现状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同时,比较国外生育保险制度,归纳国外可借鉴的经验。其次,分析我国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必要性,主要从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关联性,对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意义进行阐述。然后,对我国并入医疗保险的生育保险制度的财政支持可行性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目前的生育政策及生育率水平,运用logistics模型对生育待遇领取次数进行测算,结合现有生育保险的个人生育补贴平均数,计算出未来十年生育保险基金补贴总额。对财政收入进行灰色预测后,得出生育保险基金的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并对所占比例进行分析。最后,依据全文内容进行总结,提出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以及增值保值,提高生育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层次,提高生育支付待遇水平等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