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研究

被引量 : 13次 | 上传用户:xfjs08jx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证明责任不仅是民事诉讼领域中的重要制度,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同样起着关键的作用。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德国学者罗森贝克所提出的“规范说”占据着通说的地位。如果根据规范说来分配证明责任,那么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对于本方需要承担证明责任的事项都难以向法院举示证明力较强的证据,也就是存在着劳动者举证困难的现象。此时如果法院依然按照证明责任的要求作出判决,不仅判决结果难以得到劳动者的接受,更会极大损害劳动者的权益。现代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为主要目的,向用人单位施加了大量的法律义务,当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损害劳动者的权益时,劳动者往往需要借助诉讼来得到救济,但是实体法中的救济要想获得法院的支持,必须通过证明责任这个桥梁才能实现。由此,证明责任制度在面对劳动争议诉讼中劳动者举证困难的现象时应当有所回应,否则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立法目的就难以实现。由此,劳动争议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就成为劳动法领域以及民事诉讼法领域的学者所共同关注的问题,并且对此也已经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理论观点,如全面倒置说、依案件种类确定说、证明责任分割说等。按照当前各种学说的认识,劳动关系兼具平等性与隶属性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隶属性表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管理指挥的权利,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指令,遵守相关的劳动纪律。在这种实力对比失衡的情况之下,大量对争议事项具有证据价值的材料都由用人单位制作和保管,劳动者本人在经济水平、知识水平等方面与用人单位相比都处于明显的劣势。因此,以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为基本前提的规范说不能照搬到劳动争议诉讼中来,而应当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以及待证事实本身的性质来重新审视证明责任的分配,这样才能解决劳动者的举证困难问题,这一点是各种理论观点的共识。按照这种思路,理论上对证明责任分配的研究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精细化的考察,其一是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类型化,其二是考察劳动争议案件中各个具体的要件事实。从总体上看,这种思路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化而言,按照怎样的标准进行分类以及如何将具体的案件归入已有的分类中,都是很难准确把握的问题;对于考察具体的要件事实而言,实际上是回到了证明责任分配学说发展的早期阶段,也就是待证事实分类说的思路中,这种考察方法也很难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只能借助于公平正义、实事求是、证据距离等比较抽象的尺度来衡量证明责任的归属。由此可见,无论是案件类型化还是对要件事实性质的考察,均无法解决可操作性这个难题,也就全都需要赋予裁判者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通过裁判者自身的素质等外部因素间接的进行制约,以防止裁判者滥用自由裁量权。这种研究思路不仅很难取得共识,而且无法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实际上已经陷入了研究的困境。事实上,劳动争议诉讼中劳动者的举证困难虽然客观存在,但是原因却是多方面的,改变证明责任归属并不是解决劳动者举证困难的合理方法。具体而言,举证困难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三种:其一是待证事实本身难以证明,例如过错这种不容易表现出来的内界事实,以及需要专业知识才能认定的因果关系等;其二是由于证据由对方当事人保管(即所谓的证据偏在现象)所导致的举证困难;其三是由于原本应当存在的证据没有被制作出来(即证据未形成)所产生的举证困难。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劳动者的举证困难经常是由于后两种原因所导致的,而解决这两种原因所引发的举证困难都不需要变动证明责任的归属。就证据偏在所引发的举证困难而言,现行立法所规定的证明妨碍制度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不必涉及对证明责任归属的改变。就证据未形成所造成的举证困难而言,无论是证明妨碍还是理论学说所倡导的证明责任倒置都没有适用的余地。既然证据并未形成,也就不存在要求用人单位提交的问题,而在不存在证据的情况下,无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难以对待证事实的存在或者不存在进行充分地证明,此时的证明责任无论分配给哪一方承担,都会造成不公平的后果。而证据未形成所造成的举证困难在我国司法实践又中非常普遍,亟需在理论上加以关注。既然证明责任分配已经无法解决这个难题,那么就有必要跳出证明责任分配制度之外,寻找新的研究视角。完整的证明责任制度包括两个方面,即证明责任的分配和证明责任的减轻,这两方面分别对应着证明责任的双重含义,前者主要同客观的证明责任相联系,后者主要同主观的证明责任相联系。证明责任的分配和证明责任的减轻这两方面分别构成了研究劳动争议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的两个视角。在劳动争议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应当以规范说为中心进行构建,我国立法中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定有关的规定实际上是坚持了规范说的立场,而不是推翻了规范说。各种否定规范说的理论学说通常对规范说存在错误的理解。以规范说为中心分配证明责任,固然可能导致劳动者举证困难,但是这种困难无法通过证明责任倒置解决,只能通过证明责任减轻的方法来解决,具体就表现为证明妨碍规则的适用和在特定的情况下的降低证明标准。对于证明妨碍的适用,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已经有所规定,主要可以用于解决证据偏在现象。而对于降低证明标准而言,就存在适用的合理性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降低证明标准已经开始被法院适用在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中。由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者无法举示最具有证明力的证据,即劳动合同书。在这种情形下,法院考虑到劳动者的困境,通过适当减低证明标准的方式来解决劳动者的举证困难,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司法实践的这种操作方式缺乏理论支持,因而不具有可预测性,容易造成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面对证据未形成所导致的举证困难,降低证明标准是比较合理的解决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劳动者的困境,另一方面又没有完全卸除劳动者的证明责任,可以防止劳动者滥诉,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对于可预测性的欠缺,可以通过构建证据形成义务的办法来进行弥补。我国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基于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的考虑,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制作和保存各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例如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备置职工名册、制作并保存工资发放记录和考勤记录等。劳动关系所建立的基础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关系契约和继续性契约,具有较长的履行期,用人单位应当预见到在较长的用工期间里,劳动争议的发生几乎是难以避免的,对此也有必要及时、主动制作和保存相关证据。因此,无论是实体法的规定还是劳动关系自身属性的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承担证据形成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种义务,致使劳动者举证困难的,就应当在诉讼中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减轻劳动者的证明责任,具体而言就是降低待证事实的证明标准。在证明责任分配和证明责任减轻两种制度相互衔接和配合之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首先要根据规范说分配证明责任,当出现了劳动者难以举证的情况时,就应当考察引发举证困难的原因。如果是由于证据偏在,则应当适用证明妨碍规则,要求用人单位提交证据,否则就必须承担不利的后果;如果是由于证据未形成,就要继续分析用人单位是否违反了证据形成义务,对于违反证据形成义务而造成劳动者举证困难的,应当采用降低证明标准的手段,基于可操作性的考虑,有必要将证明标准降低到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大于不可能性的程度。本文具体内容分为六章:第一章先从劳动关系及其构成要素入手进行讨论,这是研究劳动争议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的基础,之后介绍了目前国内现有的理论观点,并对其进行评析,研究这些学说的不足之处,提出现有研究的主要的问题在于它们的研究视角仅仅局限在证明责任的分配方面,从而无法取得理想效果。第二章分别介绍了证明责任制度研究的内部视角和外部视角,所谓的内部视角就是对证明责任分配的精细化研究,而外部视角是指向证明责任减轻制度的扩展,研究证明责任分配之外的相关问题,主要表现为证明标准的降低,这两种研究视角都是必不可少的,同时需要互相衔接与配合。第三章的主要介绍了立法对规范说的态度,以及理论学说对规范说的误解,并提出以规范说为中心构建我国劳动争议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至于证明责任分配确定之后,劳动者出现举证困难的情况,不能依靠证明责任倒置,只能通过证明妨碍、降低证明标准这样的证明责任减轻方式来解决。第四章和第五章主要提出了证据形成义务的概念,把用人单位违反证据形成义务作为降低证明标准这种证明责任减轻方式的适用条件,可以解决证明责任减轻的可预测性与可操作性问题。在提出了这一概念之后,便开始具体论证其存在的立法基础、理论基础,以及用人单位违反证据形成义务的制裁措施,即降低待证事实的证明标准,这部分也是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第六章主要介绍了劳动争议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制度与证明责任减轻制度之间相互衔接和配合的方式,并就相关的立法完善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其他文献
目的评估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心理健康状况及其与冲动性、攻击性人格特征的关系。方法采用症状自评量表、Barratt冲动性人格量表、攻击性人格量表对169例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进
目的探讨延续性护理对提高儿童使用峰流速仪依从性的效果。方法选择住院临床治愈后的支气管哮喘儿童102例,按出院先后顺序分成观察组52例和对照组50例,对照组给予常规的出院
目的调查冠心病患者疾病感知对健康促进行为的影响。方法选取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在某三级甲等医院心内科住院的冠心病患者356例,采用健康促进生活方式量表Ⅱ、疾病感知问卷
对于火力发电厂的锅炉来说,最大的热损失是排烟热损失,如果能够合理的降低排烟温度,减少排烟热损失,那么对于提高煤炭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益的作用将十分明显。提高磨煤机出口
资本结构问题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用线性回归的方法研究工程机械行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目的是提出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建议,在将
【正】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民以食为天”,“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粮食这一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各行各业的存在和发展是根本不可能的。粮食是农业全
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无线视频流业务应用越来越广泛,人们对无线视频流的服务质量期望也逐渐提高。为了获得用户对视频流服务的认可,服务提供商迫切需要建立一种以用
自21世纪以来,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俨然已成为推动科技进步与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国际各国纷纷加快推动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步伐,中国亦是如此,加快发展信息化建设以推动传统产业的发
针对品牌的粉丝群体、敬畏感、神圣化的新现象和相关研究正在成为品牌研究学者关注的前沿课题,然而已有文献并未揭示忠实粉丝与其热衷的对象品牌之间的关系性质和特征。以苹
中职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意识、精湛的职业技能才能受企业欢迎,适应社会需要。而目前,中职生中普遍欠缺或缺失职业意识,很难适应企业的要求,不利于个人就业和职业发展,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