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过程。中国的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中国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实践和理论研究均证明,中国的地方政府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强有力支撑。可以说,没有地方政府的参与,中国改革所面临的阻力、摩擦和震荡要大得多。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伴随着行政性分权改革的进行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分配关系的调整,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大大增强,地方利益独立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地方政府在改革进程中表现出这样或那样的不规范的经济行为,影响甚至阻碍了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当前中国经济出现的局部过热、房价快速上涨、地方保护主义、过度竞争、“诸侯经济”等等问题,无不与地方政府的行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毫无疑问,地方政府行为的矫正已经成为下一步体制改革的关键和重点。有鉴于此,本文认为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研究和探讨中国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及其对改革绩效的影响,对于理解中国的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对于厘清思路,进而解决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存在的种种不规范的经济行为,并为将来的制度变迁方向作出合理预测,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理论意义。
中国的地方政府具有两个特殊之处:其一,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和地方非政府主体(即微观经济主体)的双重利益代表。它既是国家宏观管理的一个层次,代表中央政府的全国整体利益对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同时,它们又是本地区特定利益的代表者,肩负着实现本地区利益最大化的责任。其二,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与非政府主体信息互通的中介和桥梁。如果将全社会所有的经济行为主体从管理与被管理的角度来划分,那么正好可以分成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和非政府主体三个部分。其中横向和纵向互补的各级地方政府系统犹如一个巨大的信息管理网络覆盖了全社会,中央政府和非政府主体,正是通过这个网络实现着信息的上传下达。排除地方政府系统而试图实现中央政府和社会非政府主体之间的直接信息沟通,不仅会面临着难以想象的巨大成本,而且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地方政府的上述两个特点,决定了它在由中央政府和非政府主体分别发起的制度创新中,都充当着极为重要的中介代理角色。
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对中国经济转型、体制变迁中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进行了实证分析和系统地描述,并运用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微观经济主体三方博弈进行了比较分析;同时,本文还对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行为悖论进行了实证分析,构建了相关计量经济模型予以论证;此外,还对中国地方政府经济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及其对改革绩效的影响进行了规范分析和价值判断。在此基础上,从制度创新轨迹的角度提出了消除我国地方政府行为悖论的相关对策建议。
本文的主要观点包括:
1、地方政府所表现出的种种行为主要源自于其所处的地位及拥有的双重身份,即地方政府既是中央宏观管理体系的一个层次,同时又是特定地区利益的代表者,从而表现出行为上对中央政府的既服从又对抗(博弈)的两种截然相反的矛盾行为。
2、地方政府在同中央政府及微观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博弈中占有相对的优势,从而推动或阻碍由中央政府或微观经济主体发起的制度变迁进程。
3、地方政府在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以及宏观调控体系的创建三个方面所表现出的行为悖论,主要取决于其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力量对比及成本收益分析。
4、地方政府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改革所带来的摩擦和震荡,降低了改革的成本,但同时也由于种种原因会对改革产生负面影响。
5、地方政府对改革的总体影响是增进效率的,但还存在一些负面影响,尤其是在配置效率方面出现的问题,使得地方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并不完全符合适宜制度的要求。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出发,把地方政府置于经济转型、体制变迁的时代大背景下,综合运用公共财政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博弈论、行为科学理论、信息经济学以及计量经济模型等方法,采取实证与规范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改革进程中的中国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以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微观经济主体三者之间的博弈行为进行了较为深入和系统的剖析,特别是对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进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种种悖论行为进行了深刻的理论和实证分析,探寻其行为产生的背后机理,得出了一些有益的结论和启示。此外,还对地方政府行为对改革绩效的影响进行了规范分析和价值判断,并从制度创新轨迹的角度出发对如何消除地方政府行为悖论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