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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宏观决策、社会各界对农业统计数据需求的不断增加,中国现有的农业统计体制设置与运行机制表现出很大程度的滞后性与不适应性。现有农业统计体制及运行机制的不完善突出表现在:农业统计信息内容不能够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整体状况;农业统计信息的时效性与质量不足以为市场各主体的有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农业统计信息服务功能未能满足各类统计用户的多层次统计需求等方面。为全面提升农业统计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农业统计信息的公开透明,我国的农业统计体制与运行机制亟需改革与完善。因此,从制度经济学等理论和方法出发,开展农业统计体制及运行机制的相关研究,为我国农业统计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提出科学的政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研究首先探讨了农业统计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相关理论,界定了相关概念的基本内涵,概括了农业统计的基本特征,提出农业统计体制与运行机制设计的原则和目标;从横向角度归纳了目前世界各国的4种主要农业统计体制,包括“专业集中、地方集中”、“专业分散、地方分散”、“专业集中、地方分散”、“专业分散、地方集中”等,并对代表性的几个发达国家的农业统计体制与运行机制现状、特点、优点与不足进行了总结,指出了国际农业统计制度的共性与未来的发展趋势;从纵向角度分析了我国农业统计体制的现行架构及其历史变迁,提出目前我国农业统计体制在运行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权责不清、缺乏权威性与独立性、统计监督管理不善等;然后,采用非对称信息博弈理论对制约我国农业统计水平发展的制度性因素进行了具体的探讨,通过构建现有制度下的统计产品与服务生产过程的多阶段博弈模型,对信息采集、数据上报、地方干预、产品使用等过程的非对称信息博弈过程进行了分析,考察了我国现行农业统计体制机制在运行过程中造成的非合作博弈的均衡结果,论证了制度农业统计的帕累托改进的制度取向,认为厘清权责、建立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等是进一步发展我国农业统计水平的有效措施。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型农业统计制度设计框架。借鉴国外制度,基于我国国情,构建我国农业统计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框架,依照农业统计信息采集、信息汇总加工、信息质量评估、信息共享发布等流程,创新机构设置,完善统计服务,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新型农业统计体制与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