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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价值取向及其实现进行了论述。文章认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应坚持发展性的价值取向,即要通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促进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品质的提高,促进个性的完善,从而推进教师专业化,以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目的。这就要求根据高校教师评价的规律,根据教育发展的时代要求,充分吸收教育评价的最新研究成果,建立有利于高校教师发展的教师评价制度,以实现促进高校教师发展为主要目的价值取向。在评价思想上,要确立评价主要是为了促进教师自身素养发展的思想,而非“管住”和“控制”教师;在评价主体上,要改革过去主要由行政主体(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评价的做法,充分尊重教师本人自我评价的重要作用;在评价方法上,要采取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手段,以充分发挥其各自方法的优势。在评价内容上,要全面涉及教师职业道德的各个方面(道德观念、道德信念、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在具体措施上,一要进行教育评价理论的学习,树立科学的评价观,加深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意义的认识;二是要致力于建立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使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能健康有序开展;三是要精心组织评价实施程序,及时处理评价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正确应用评价结果(结论),并对评价过程进行总结,以不断提高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