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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执法过程中行政即时强制的实施作为这个热点问题的聚焦,已经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行政即时强制法》,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在国内外也并不多见,但是基于实际需要的考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对该方面的研究会受到更多的关注。本文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个角度入手,先将行政即时强制进行放大的分析研究,探讨行政即时强制的起源,在国内外发展的历史,以及行政即时强制的特征、属性、设定、实施等,对行政即时强制进行综合的论述。进而将行政即时强制缩放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践中,从微观上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行政即时强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对中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行政即时强制的规范化提出具体的建议,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即时强制的设定主体;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即时强制立法权限;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即时强制的启动条件;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即时强制的启动程序;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同时结合目前饱受争议的临时工执法问题,对临时工执法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即时强制在执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就其自身的特征而言,有可能给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违背法律存在的根本价值,因此如何平衡这种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之间的矛盾关系,获得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共赢,应当引起学界和实践主体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