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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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业协会的兴起和发展已是一种必然趋势。行业协会的发展一方面既可以代表或帮助政府维持社会的公共秩序,减轻政府的负担,另一方面又可以为协会成员提供各种行业服务,并且作为行业的代表还可以对政府形成一定的制约力量。因此,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法律问题的研究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对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的分析和探讨,首先明确了行业协会的社团私法人的法律地位,并且通过法律公权力的授予,行业协会可以部分承担涉及到行业属性的政府职能,从而具有社团公法人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我国行业协会法律地位的分析,针对我国行业协会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应当制定统一的行业协会法,尊重行业协会私法人的法律地位,培育行业协会的自律能力的意见;国家也可以通过单行法律法规的授权,将涉及到行业属性的公共职能赋予行业协会来承担,这样既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又增强了我国行业协会的自律能力,行业协会同时也就具有了社团公法人的法律地位,从而应当接受行政法的调整。最后,在加强行业协会监督中,进一步对现阶段我国一些特殊法律地位的行业协会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应当将我国一些形式上是社团私法人,实质上却行使行政管理权而具有社团公法人的行业协会纳入到司法监督,即行政诉讼中去。对我国行业协会的司法监督介入同时也必须考虑到这些行业协会的特殊法律地位,应当充分尊重和发挥行业协会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行业协会的自律解决争议;对行业协会的司法监督应存有必要的限制,以防止司法权的过分介入影响到行业协会的自律能力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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