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一直是当代中国研究的重要范式之一,其理论核心是关于CIVILSOCIETY背后显影的国家与社会持续不缀的互动关系。本文即借助此视角来考量变动中的中国农村集体合作历程。本文的一个基本命题是:当代中国的农民合作与新型国家—社会关系的构建具有韦伯意义上的选择性亲和关系。“新型”意指国家与社会的共生互强,超越传统的非此即彼的二分思维模式。“选择性亲和”指的是此两者非因果关系,而是相互改变和相互改更。具有更多自由度和自愿性的农民集体合作有助于和谐的国家—社会关系的诞生和发展,后者不再是传统的零和博弈模式:和谐的孕育彰示着任何一方的发展都不以牺牲对方为代价。
本文详细叙述了前HRS时代的过密化合作的表现形式及其原因,积极求证其背后折射的国家—社会的互动关系;在大部分文中借助对皖中云村的个案解剖进行例证,同时力图避免“简化论”的谬误,并通过多次的访谈和调查增强个案分析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文中最后论述了新时期农民合作的新特点,通过比较前HRS(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代和HRS时代的农民集体合作所反映的不同的国家—社会互动关系,欲达到笔者在开篇中论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