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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的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水平篮球队和山西省的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高水篮球队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访问调查法、问卷调查法、比较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对高水平篮球队的发展环境、运动员、教练员、管理、训练、物质保障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结论如下:1、篮球运动发展背景方面,内蒙古自治区与山西省相比,内蒙古自治区篮球运动的社会环境状况不好,群众、社会基础较差与山西省高校高水平篮球队的差距较大。
2、学校领导重视程度方面,晋蒙两省区有明显不同,与山西省相比,内蒙古自治区缺少全方位多角度的思维来把握球队的建设,缺少专业性质的关注。
3、运动员方面,晋蒙两省区高校高水平篮球队运动员年龄结构差异不大,基本合理。内蒙古自治区与山西省相比,运动员来源有明显差异,一级运动员明显较少,队员平均运动年限较短,运动年限在7~10年的占16%.虽然运动员专业选择上有较大的自由度,但运动员就业面窄,渠道少,质量不高。
4、教练员方面,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高水平篮球队教练员从年龄结构不合理、运动经历处于中下等水平、执教年限较短执教经历不足、学历级别偏低、待遇状况不佳,与山西省教练员有差距较大,外聘教练的质量和能力上也有相当差距。
5、运动员管理模式和手段方面,内蒙古自治区与山西省相比较,管理模式不够先进,管理手段较为单一,不够系统,管理措施相对简单且不完善。
6、训练时间上,内蒙古自治区与山西省比较起来没有显著差异。而在训练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和周期安排内容方面有明显不同,直接影响运动员的训练效果。参赛情况方面,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竞赛体制不完善,竞赛较少水平不高,影响运动员竞技水平提高。7、物质保障方面,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高水平篮球队与山西省两所高校相比,经费来源不同,经费投入差距甚大,而场馆器材情况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