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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正经历着一次建设管理模式的改革,在这个过程中,市场失灵与政府规制失灵并存。本文引入激励性规制理论,把宏观的可竞争性市场建立、代建人选择机制与微观的项目建设激励问题结合起来,取得了以下研究成果:(1)首先对国外规制实践作了简单回顾,对国外规制理论研究进行了综述,国内研究方面,对我国政府投资范围的界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公共事业规制改革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市场这几方面的研究作了一个简单梳理。(2)总结归纳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度变迁,分析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规制的组织结构、规制内容和方式,总结了我国当前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市场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府规制体系、规制内容和法律法规等进行比较研究。(3)从政府投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的建设市场分析入手,研究了我国建设市场的竞争态势,继而分析我国政府投资可竞争性代建市场所面临的各种壁垒。本文认为,对一般盈利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市场,以建立充分竞争,良性竞争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秩序,规范其竞争行为,培育强大的市场竞争主体,避免无序竞争。对于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市场,更多的是应该考虑培育竞争性的代建人市场,减少各种行政壁垒,从而给不同代建人在竞争性策略壁垒上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4)从机制和方法上研究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人的选择问题。分析了现行的代建模式下代建人选择方法和机制弊端,探讨了基于拍卖理论的竞标模型和竞标策略,从代建人的声誉建立和代建人声誉维持上研究代建人的选择机制,并且探讨代建人声誉市场的建立条件和可行性。采用以Hausdorff度量的模糊TOPSIS方法,分析了单一决策者和群决策两种不同决策环境下的多属性混合评价代建人的方法。(5)将代建人的激励类型进行了分类,接着分析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各种风险类型和风险分配原则,在此基础上,对代建取费激励的现状、特点和取费机制进行了分析,分析了代建取费对代建人激励的影响。尝试通过引入竞争模式来改善政府投资项目规制激励,研究了两类激励性规制问题,一类是特许权与敌意接管,另一类是标尺竞争。(6)从培育可竞争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市场和构建激励性项目规制机制两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