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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因而,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就显得十分必要。检察机关对监狱刑罚执行权进行监督就是对权力制衡理论的最好诠释。监狱行刑作为追究罪犯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整个刑事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的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对司法机关的所有刑事活动都需要履行其监督职责。监狱的行刑活动理所当然地也在其监督之列。然而,我国的监狱行刑检察监督制度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中包括从执行刑罚者——监狱到检察机关自身等都存在许多的弊端,给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带来了诸多负面的影响。本文旨在通过从理论到实践对我国监狱行刑检察监督制度进行系统的梳理,并从历史的角度,对我国监狱行刑检察监督制度进行纵向的分析研究;同时也通过横向比较的方法,学习借鉴国外在监狱行刑检察监督方面的先进经验,从而对我国的监狱行刑检察监督制度做一个系统的规划。第一部分主要对监狱行刑检察监督制度的内涵、意义、性质以及功能等,做一个全面的剖析。通过对监狱行刑检察监督制度的基础理论进行探究,以期待能对该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从而为下面深入细致的研究做好铺垫。第二部分主要是从一种纵向的视角,采用一种历史研究的方法,通过分析研究我国监狱行刑检察监督制度的历史发展脉络,期盼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找出其合理的成分为现行检察监督制度所继承。第三部分通过横向比较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中的主要国家(主要包括: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等;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在监狱行刑检察监督制度上的相关立法规定,力求从中发现其先进之处,并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最终达到取其所长、补己之短的目的。第四部分在前几部分的分析研究基础之上,系统地对我国的监狱行刑检察监督制度做出规划,对监狱行刑检察监督制度中不合理之处提出自己的构想,期盼能使监狱行刑检察监督制度得到更好的完善,以服务于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