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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国外许多银行都相继关门大吉。有关国际经验亦表明:金融危机的发生大多数都是由于银行内部管理控制无效、监管当局监管不力等问题导致的。但在此背景下,仍有相当部分上市商业银行未受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个人抵抗力的作用——即其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及有效性的影响。然而要保证高效、可持续的公司治理单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还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对于上市商业银行这一典型的高风险上市公司来说,.更需要对其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有效披露,这也是目前监督和衡量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主要手段。它能促进管理当局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从而改进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进而为投资者、存款人、监管方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银行内部控制情况,准确评价其风险及质量状况并做出正确的决策提供保证。虽然我国目前上市商业银行为数不多,但整个银行业的资本量却占了证券市场资本量很大比重,同时商业银行也是证券市场资金流通的重要渠道,对整个证券市场乃至资本市场的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由于商业银行高风险、高收益及经营内容的特殊性,在以往关于公司内控方面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都将其剔除在研究样本之外。本文则希望对上市商业银行这一特殊但极其重要的金融机构在内部控制方面进行专门的研究。文章通过对我国各家上市商业银行自上市以来年报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情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及实证模型检验,认为到目前为止,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仍存在以下问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强制规定执行效果不佳;部分银行内部控制信息自愿性披露动机不足,银行间披露质量差异较大;公司对其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的核实评价缺少统一的标准。同时得出,影响我国上市商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主要是:不良贷款率、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兼任、总资产净利率、独立董事比例及“四委”设立个数等。文章相应提出如下改进建议:商业银行应在控制不良贷款率、保证资产质量的基础上,扩增资本,提高资产收益率;并在增加独立董事比例的同时提高“四委”设立质量,加强公司治理水平,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框架;此外,从监管部门来看,也应该颁布统一的内控信息披露评判标准及规范,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的相关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处罚机制以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