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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研究政府复式预算。1995年11月国务院《预算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按复式预算的形式编制,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2003年5月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地位,即“是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这客观上也使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水到渠成。目前,财政部和国资委已经达成一致,由财政部负责编制总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资委负责编制155家中央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文研究了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构建中存在的难点,并加以分析,试图找到解决这些难点的对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绪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理论基础及内涵、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构建中的难点、解决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存在问题的对策。第一部分,绪论。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与思路、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理论基础与内涵。这部分主要阐述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理论基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内涵和必要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政府公共预算的关系。第三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构建中的难点。这部分主要论述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构建中的难点,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主体的定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模式、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的会计难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的法律制度。第四部分,解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构建中存在问题的对策。这部分主要是针对上一部分中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构建中存在的难点提出相应的对策。主要包括:明确出资人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建立适合我国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模式:完善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制度,保障预算收入来源;制定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会计基础及预算科目;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