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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作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他的理论观点主要体现在《政府论》(1689年出版)这一重要著作中,在这部名著中,洛克对他的宪政理论进行了系统地阐述,包括分权与制衡思想、有限政府理论以及法治思想等。他通过对自然状态的理论进行预设,对人类的政治、社会起源进行了分析论证,证明了政府的权力来自于公民的授权、许可,政府设立的根本在于对公民生命、财产和自由的保护;关于国家权力的制约和分权,认为首先应该对立法权这个最高的国家权力进行必要限制,同时强调国家必须实行法治。他的这些思想是资产阶级政治法律思想的宝贵财富,对西方近现代国家的设立及权力运产生了极大影响,被西方许多国家的宪法所采纳。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大环境下,笔者认为,建立法治政府,实行依法治国,对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来讲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目前世界各国政府已经把政府职能转变,对政府权力进行必要监督,打造服务型政府作为改革转型的重要目标。一方面,拥有完备法律制度体系的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可以让其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新公共管理思想的诞生和不断发展,构建服务型政府已成为全球行政改革的必然趋势。因此,洛克有关政府的理论观点对我们如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型政府有着深刻的理论、实践价值。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洛克政府论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根源进行分析从而引出洛克有关政府建设的思想和观点。第二部分从洛克的政府权力边界有限性思想和政府权力关系有限性思想等方面对其关于政府建设理论的主要观点进行重点论述。第三部分通过对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背景和现状进行分析从而引出洛克有关政府建设的思想和观点对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从政府的角色定位、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化建设以及公民权利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限制分析洛克政府论对我国当代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