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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收付实现制(Cash Basis)一直是世界各国财政管理中主要的会计确认基础。但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在“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理念的推动下,一些发达国家(如OECD成员国)发起了变革,其核心是将企业管理理念引进政府公共部门,强调政府和公共部门必须重视财政绩效和受托责任,要求政府财政预算更加透明、会计信息更加完整。这样,以新西兰、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开始采用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作为政府会计确认基础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些国家的政府会计变革成功效应迅速波及到其他OECD成员国,并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共识,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在不同程度上引进权责发生制。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市场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换、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政府绩效评价制度的建设、社会监督力度的加强以及即将实施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改革等,均对政府会计信息的完整性、透明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顺应这种要求,我国必须改革现有政府会计体系,在政府会计中逐步引进权责发生制作为确认基础。如今,这一模式在上海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中露出端倪。从2006年开始,上海市本级重点项目预算支出要试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相关方案正在酝酿中。本文在借鉴OECD成员国权责发生制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政府会计确认基础──收付实现制存在的若干重大缺陷进行分析,提出了改进的必要性;进而系统分析现阶段政府会计引进权责发生制的可行性,阐述了改进的基本思路;最后论述了应在政府会计、政府财务报表领域进行权责发生制改进的主要内容。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探讨了现阶段政府会计引进权责发生制的可行性;第二,选择各界较为关注的方面,如政府的债务、收支、资产和财务报表等,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提出了政府会计基础改进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