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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通过研究了解甘肃省会宁县贫困家庭0-6岁儿童的健康状况和卫生保健服务利用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影响贫困家庭0-6岁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利用的主要因素,为卫生和民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促进贫困家庭0-6岁儿童对卫生保健服务的利用,改善贫困家庭0-6岁儿童健康状况提供依据。研究对象与方法(1)问卷调查:综合考虑会宁县不同乡镇的地理、交通和经济水平、妇幼卫生工作状况和贫困家庭0-6岁儿童数量,选取6个试点乡镇。根据县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家庭儿童名单,按抽样乡镇贫困家庭儿童数量比例分别在6个乡镇中随机抽取533名贫困家庭儿童看护人,在抽取的贫困家庭所在村中随机抽取相同数量的非贫困家庭0-6岁儿童看护人作为对照进行问卷调查。(2)定性访谈:对会宁县卫生局、民政局分管妇幼保健工作的负责人、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进行个人深入访谈,对县妇幼保健站和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和儿科医务人员、贫困家庭0-6岁儿童看护人进行焦点小组访谈。共访谈行政人员2名,乡镇卫生院长6名,县级医疗机构人员12名,贫困家庭儿童看护人24名。(3)资料分析方法:调查问卷资料采用EpiData3.1建立数据库,进行数据双录入,应用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中位数比较采用秩和检验、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影响因素分析采用非条件logistic回归。定性研究资料采用主题框架分析法对访谈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结果1.本次问卷调查贫困和非贫困家庭0-6岁儿童看护人各533名,以0-3岁组人数较多,分别占总数的80.7%、87.4%。儿童看护人中以母亲较多,分别占总数的95.1%、95.9%。2.贫困家庭看护人文化程度低于非贫困家庭儿童看护人(P=0.013)。贫困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非贫困家庭(P=0.000),且医疗费用开支高于非贫困家庭(P=0.019)。3.贫困家庭0-6岁儿童营养水平低于非贫困家庭儿童,且两组儿童整体水平偏低。0-6岁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为27.7%、28.3%,高于2010年我国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9.9%;低体重率分别为7.2%、6.4%,高于2010年我国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3.6%。4.贫困和非贫困家庭新生儿随访率分别为70.4%、70.7%,在未接受随访的原因中,贫困家庭有14.6%的看护人认为是没必要、有害等,高于非贫困家庭看护人的比例6.4%(P=0.044)。5.贫困家庭和非贫困家庭0-6岁儿童的体检率分别为69.6%、68.1%,0-3岁儿童体检次数达标率分别为21.0%、28.0%,贫困家庭儿童体检次数达标率低于非贫困家庭儿童(P=0.016),贫困家庭看护人主动接受健康体检的意识较差,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不能按规定带孩子来乡镇卫生院接受健康体检。6.贫困和非贫困家庭0-6岁儿童疫苗建卡率均达到了99.0%以上,接种过百白破、脊髓灰质炎、乙肝疫苗和卡介苗的比例均在95%左右,而麻疹接种率较低,贫困和非贫困家庭0-6岁儿童接种率分别为89.6%、84.9%,低于《(2010年全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规定的95%。7.贫困家庭0-6岁儿童腹泻、咳嗽、发烧的两周患病率分别是10.5%、16.0%、17.9%,腹泻两周患病率与非贫困家庭儿童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咳嗽/发烧两周患病率均高于非贫困家庭儿童(P=0.022),但两周患病就诊率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8.贫困和非贫困家庭0-6岁儿童看护人不知道国家免费为0-6岁儿童提供免费保健服务政策的比例分别为11.1%、11.3%,儿童看护人关键健康行为中早开奶率分别为16.5%、23.1%(P=0.007),合理添加辅食和断奶时间的比例均较低。贫困和非贫困家庭儿童看护人未接受过任何形式健康教育的比例分别为10.0%、6.2%,贫困家庭看护人高于非贫困家庭看护人(P=0.024),最希望接受健康教育的主要渠道均为宣传资料、电视、讲座。9.以是否按国家规定接受体检服务作为0-6岁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利用的结果变量,进行影响因素分析,提高看护人文化水平、增加家庭年人均收入、接受新生儿随访、接受健康教育是影响贫困家庭0-6岁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利用的保护因素。10.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卫生资金投入、人力资源及设备设施、看护人保健意识、地理交通因素等是影响贫困家庭0-6岁儿童对卫生保健服务利用的主要原因。研究结论1.贫困家庭0-6岁儿童营养水平落后于非贫困家庭0-6岁儿童,且两组儿童营养水平均低于国家平均水平。2.贫困家庭0-6岁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利用水平低于非贫困家庭0-6岁儿童。会宁县0-6岁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利用水平整体偏低。3.贫困家庭0-6岁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利用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供能力、看护人文化程度、儿童看护人健康知识水平、经济因素、地理交通因素。政策建议1.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其服务能力。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组织分工,加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2.开展对贫困家庭儿童看护人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儿童看护人保健知识水平。加强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基本技能培训,提高健康教育效果。3.加强卫生、民政行政部门间合作,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强化医疗救助资源整合,完善对贫困家庭儿童补助政策。4.实施营养干预措施,加强儿童看护人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建立儿童营养监测系统,加强儿童营养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