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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与我国社会制度、历史传统、法律文化和价值观念相适应、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法治实践的根本指针。而这一理念中的“公平正义”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追求。法庭科学是维护法律权威、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它的存在可能直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因此,它的有效力、合法性、权威性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性和合法性而备受关注。而法庭科学实验室的建设情况作为影响法庭科学权威性、合法性的重要因素之一,也越来越引起众多专家学者们的关注。特别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决定》的颁布和实施以来,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的规范化建设被提上了日程。新的标准对于完善司法程序、提高检验鉴定的科学性都是十分必要和必须的,这也为公安机关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提供了有利的依据。
本文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论述逻辑,以法庭科学为核心,以河南省公安机关为主体,以研究实验室建设为方向,重点论述河南省公安机关法庭科学实验室在建设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找出适合本地区公安机关法庭科学实验室发展的方向。
本文认为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要解决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中的问题,除了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之外,还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办法。
全文分为五部分:
绪论,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现状及本文思路。
第一章法庭科学实验室概论。简要介绍法庭科学的概念,法庭科学实验室的概念、功能、产生发展过程,以及我国法庭科学实验室的情况。
第二章河南省公安机关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的现状与问题。阐述河南省公安机关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
第三章国内外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的概况与启示。介绍国内外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的情况,从中得出河南省公安机关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的启示。
第四章河南省公安机关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的对策。针对河南省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对国内外实验室建设经验的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首先,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其次,增加鉴定人员数量,提高鉴定人员鉴定水平。第三,落实鉴定人员职称待遇。第四,加强法庭科学实验室配套设施建设。第五,建设标准化实验室。最后,完善实验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