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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是一种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来促进技术创新的制度。现代专利制度中,有关创造性的标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但是,由于创造性的判断引入了“本领域技术人员”这个假设的执行主体,对创造性判断中涉及的“技术启示”较难界定,因此无论是专利审查阶段还是后期的行政诉讼阶段,对创造性的认定都存在较大的争议。本文从现有的创造性标准出发,深入分析了存在较大争议的两个方面:公知常识和对比文件给予的技术启示,探讨了现有标准的局限性,并提出了合理的修改建议。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简单介绍了创造性在专利制度中的起源以及重要作用,并简单分析了创造性判断容易出现争议的原因。第二部分简要介绍了各个国家有关创造性以及技术启示的定义以及审查标准。第三部分通过历年数据概述了目前我国与创造性相关的专利审查现状,并分析了了这种现状的形成原因。第四部分利用典型案例对创造性相关的审查标准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合理的修改建议。第五部分对本论文做了简单的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