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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的生活质量是民生幸福和社会治理的核心概念,也是包括各级政府和学术界在内的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在生活质量研究领域,主客观生活质量间的相互关系与作用机制是一个饱受关注而又充满争议的议题。在理论方面,当前在生活质量研究领域占主导地位的是“主观-客观”二元生活质量研究范式,这一范式对于主观生活质量与客观生活质量分别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却难以对主、客观生活质量间的相互关系及相互作用机制作出有力的解释。本研究基于可行能力理论视角,将“功能性活动”这一概念纳入生活质量分析框架中,以生活条件来界定客观生活质量,从而构建“生活条件-功能性活动-主观生活质量”新型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考察功能性活动在生活条件与主观生活质量之间发挥的中介效应,以及这种中介效应对主客观生活质量间相互关系的影响。以此实现主、客观生活质量的衔接,丰富生活质量理论体系,为研究主客观生活质量间的相互关系与作用机制、克服传统的“主观-客观”二元生活质量分析框架中的固有缺陷、实现主客观生活质量在理论层面和指标层面的有机结合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与启示。在实践方面,生活质量自诞生起就扮演了双重角色,其不仅是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的评价手段,也是社会政策与社会干预实际效果的评估工具。在社会治理实践中,不论是政府还是各类社会组织,其提高农民生活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的实践往往涉及到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生活状态的提升和为农民日常活动提供的便利,以此促进农民的幸福和快乐。本研究把反映生活状况和日常活动的变量即“功能性活动”变量作为中介变量纳入主客观生活质量相互关系研究中,考察生活条件的改善如何影响民众的生活状态和日常活动,从而促进民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这对于居民生活状况评估以及民生政策的实际效果和社会治理效果的评估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研究以务农农民为研究对象。在当前的农村经济社会背景下,农民群体在经济收入和生活条件方面呈现出较大的分化。许多中青年农民通过外出务工,赚取了远高于单纯务农所能获取的收入,提高了自身收入和消费水平,也改善了其家庭成员的生活条件。相对而言,那些单纯务农者即纯粹意义上的农民却面临种田难、粮价低等问题,同时不得不直面乡村的衰落。从这个角度来看,农民群体中的这两类人群在经济社会生活方面的差距日益扩大,而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现实更是恶化了这一趋势。基于对农民收入和生活状况分化的关注,本研究以务农农民作为研究对象。本研究大致可以分为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两个部分。在理论探讨方面,对“主观-客观”二元生活质量研究范式及现有的主观生活质量与客观生活质量研究分别进行批判性分析。对阿玛蒂亚·森提出的可行能力理论及这一理论在生活质量研究中的运用进行概述,为可行能力理论在主客观生活质量相互关系与作用机制研究中的运用提供理论支持,进而从可行能力理论的视角出发构建新的生活质量分析框架。在实证研究方面,从2013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2013)数据中筛选出务农农民群体作为本研究的样本,运用SPSS 20.0统计软件对务农农民的生活质量综合状况进行描述性分析,并考察生活条件、功能性活动、主观生活质量三者之间的相关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中介效应模型,运用Process for SPSS插件测量中介效应的显著性水平和效应量,以分析功能性活动在生活条件与主观生活质量间发挥中介效应的显著性和强度。论述主客观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学术实践及其面临的研究困境,指出解决问题的落脚点在于理清主客观生活质量的相互作用机制。之后基于中介效应分析的结果,论述客观生活质量影响主观生活质量的直接、间接路径,以此阐明主客观生活质量的作用机制,回应本研究的主题。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休闲活动、安全问题等在务农农民的主、客观生活质量间广泛地发挥重要的中介作用;(2)社会保障和生活消费较其他生活条件更能激发农民的功能性活动;(3)农民对环境污染问题有一定的适应性,因而环境问题难以对农民的幸福感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4)当前务农农民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农民主观生活质量受到的影响更多地来源于无形的社会安排和功能性活动,而非有形的生活条件。最后,本文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对农民主、客观生活质量变化趋势上的反差进行反思,讨论可行能力理论视角对生活质量研究的重要意义,并对后续的进一步扩展性研究进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