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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是企业创造效益同时也是劳动者创造价值的一种方式。它是普遍存在的社会性问题。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使得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劳动者日益关注劳动用工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劳动关系日趋呈现多样化、动态化特征。企业通过标准用工和非标准用工的不同程度的结合,减少全日制用工,增加非全日制用工,增强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加大招收兼职用工、实习用工,使用外聘人员等非标准用工,来增加企业的人力资本,同时减少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努力从企业商会联盟取得民营企业所需的各种中高端急需人才,促进民营企业用人模式创新、发展与完善,也是民营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的一大有效举措。
民营企业在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下,使用合理有效的用工模式,可以减少许多用工问题,预防、合理规避试用期用工、员工离职、商业秘密保护等用工风险,减少用工成本,是本文的出发点。本文立意:一方面通过人力资源混合雇佣模型理论为指导,着眼于民营企业用工问题与用工模式研究,并从法律角度对劳动双方出现问题予以讨论。以建立引导机制、劳动用工备案制、劳动用工保险为手段,以协商机制为前提,优化用工模式为保障,提升用工操作性。其二:从民营企业用工的现实出发,用代理激励理论为指导,分析民营企业存在的物质激励机制、形式、路径,以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从异质性理论角度,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外聘人员、工会组织、商会平台建立弱联接桥梁作用,发现基层员工结构洞并团结基层员工;正确应用心理契约理论,凝聚、激励并充分发挥中高层员工的作用。综上所述,以提高民营企业用工操作性为起点,预防、减少用工问题为落脚点,团结、凝聚、激励员工、积累企业人力资本企业是目的,因此,撰写了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