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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媒介的权力意识随着传媒业的发展而日益强化。“媒介权力”成为媒介研究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它不仅牵涉到媒介功能、媒介效果、媒介运作等相关问题,而且关系到新闻实践中媒介权利的保护、媒介权力与其他社会权力的关系、媒介权力的规范化运作等问题。
本文认为:媒介权力是指现代大众媒介组织与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经济利益集团、大众之间形成的特定社会关系。作为权力主体的大众媒介组织通过有意或无意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方式对作为权力客体的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经济利益集团、大众产生影响和控制的能力。“媒介权力”与“媒介权利”是一对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概念。在媒介权力众多的呈现方式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三种:舆论监督、权力互渗和舆论一律。目前在媒介实践领域出现权力异化、权力寻租和权力腐败三种主要问题。因此必须规制媒介权力。所谓“媒介权力规制”是指对媒介权力的规范和制约,旨在发挥媒介权力的正功能而防止媒介权力的异化,最终达到媒介权力与媒介权利和谐共进。媒介权力规制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必需,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需,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必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媒介权力规制方面不断取得进步,表现在立法、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初见成效。但是存在的问题还很严重,在立法、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还有许多漏洞和不足。本文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媒介权力规制经验,提出了在立法、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媒介素养教育等方面的规制对策,以发挥媒介权力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