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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地理标志被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协定)纳入保护对象以后,地理标志与商标、专利、版权等传统知识产权一样,受到国际层面的重视与保护,同时,保护地理标志也成为每个WTO成员国的义务。我国自加入WTO以后,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也日趋重视与加强,在我国先后颁布施行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各个省份相关的规章制度中均有所体现。我国是农业大国,大部分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都是农产品,因此对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也可以说是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地理标志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体现了其内在的经济价值,突出了产品(尤其是农产品)的产地和质量,牵涉相关利益团体甚至是国家间经济利益关系。因此,为使得我国地理标志产品能够在国际上占据有利市场,除对国际相关法律法规的利用外,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国内法律保护也亟待加强。我国对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是借鉴其他不同国家的立法模式,形成了商标法和专门法并存的双重法律保护模式。这种保护模式给农业发展和农户收入带来利益的同时,其制度的实施和在市场的实践中突显出很多不协调,甚至是存在很多冲突,目前我国尚未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协调这些制度的冲突。我国国土面积大,各个省份几乎都有比较鲜明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宁夏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就相当丰富,在经济政策的指引下,宁夏的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宁夏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其中功不可没。但是现行的不协调的法律法规,对宁夏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造成一定的困惑,尤其是对权利人的权利保障不是很到位。宁夏位居我国要塞,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形成了众多地理标志农产品,如何能让这些农产品在我国现有的地理标志保护体制下得到更好的保护,这是本文的研究重点。因此,笔者在借鉴国际、国内中央立法和国内地方立法对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实践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法、图表法、跨学科研究法和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分析研究宁夏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方立法保护问题。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绪论部分对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进行阐述说明,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做概括介绍,最后提出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一章是宁夏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地方立法保护概述,包括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概念、特征和宁夏农产品地理标志实例,以及地方立法保护的概念和意义;第二章是国外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实践分析,包括双边协定、区域性协定和多边协定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实践,以及法国、美国、德国、印度和日本等国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实践,并归纳总结这些实践对宁夏农产品地理标志地方立法的启示;第三章是农产品地标志法律保护的国内实践分析,包括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中央立法保护实践和地方立法保护实践以及这些立法实践对宁夏农产品地理标志地方立法保护的启示;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主要解决如何创建宁夏农产品地理标志地方立法,从宁夏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对宁夏农产品地理标志地方立法创建的建议;结语部分对整篇文章的梳理总结,提出对宁夏农产品地理标志未来国内外强有力的竞争力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