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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论范畴是构成中国古代文论的基本细胞体,是整个文论之网上的思想结晶。“韵”是中国古代文论的核心范畴之一,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本文从整体上对“韵”范畴和以之为核心的“韵”范畴群落进行了全面研究。 本文分为上、下两编,基本上以史、论结合的方式展开研究。 上编包括五章,分别从魏晋六朝的美学发轫、唐代的美学演进、宋金元的美学成熟、明代的美学衍展、清代的美学总结五个时代描述“韵”范畴审美文脉的历史进程。本文认为:“韵”范畴的审美基质在于其“和”、“音”、“均”的字源生成。唐代并非如学界所认为的那样无所发明,而是在诗学领域正式将“韵”引入,其表现重心从魏晋时期的乐、人向客观之物转化,寓含形神一体、物我合一的审美理念。“韵”在宋代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简约到丰复、由单向片面向立体深化的过程,以苏轼、黄庭坚为代表的苏门文人是其间至关重要的特异群体,他们和其他文人一起,多方面开拓了“韵”的审美功能;在此基础上,范温在审美内涵、美感类别、创造机制乃至主体要求各方面都对其进行规定,从而构建了作为独立范畴的“韵”的完整体系,使之成为最高审美范畴;张戒和其他南宋、金元文人从不同角度对范温进行了修正和重塑,从而使“韵”范畴具备了意义多层生发的可能性。明代的“韵”论几乎始终作为形式主义文论的对立面出现,强调文学之含蓄蕴藉和流动隐约的美感内容,在以胡应麟和陆时雍为代表的明代文人以之对复古文论或作内部救弊、或作对立驳辩的同时,“韵”范畴在表层美感内容、“音”美学本体等方面的内涵都得到了深入拓展。清代对“韵”范畴的总结主要体现在审美内涵的完善和审美创造的归结,此外,以王士禛、袁枚、翁方纲为代表的清人在美感内容、属性、范畴群落等方面都有时代性理解,最终完善了“韵”范畴的审美体系。 下编包括四章,主要论述以“韵”为核心的范畴群落,并对主要组合范畴“气韵”、“格韵”、“神韵”作出个案性分析。本文认为:“韵”范畴群落从范畴等级角度可由宏观至微观分为三种类别,其中主干部分又可以析为半实半虚的中性形态、表层抽象虚性形态、深层抽象虚性形态三个层面,其间的发展虽有纵向的线性痕迹,但主要是以逻辑关系为标准各自延展。“气韵”范畴成熟较早,其审美内涵在不同时代又有相应的延伸流变。“格韵”范畴主要形成于宋代,“格”、“韵”的结合有其内在精神理路和审美维点。“神韵”范畴的开拓主要在明清两代,包含不同层面的内容;就整体而言,它是文学作品的艺术效果的总和;就文论体系来说,它指向文学作品的审美境界、审美意